「海上發現她的屍體…」正妹被設網路靈堂 本人氣:我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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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結怨遭到報復?中國大陸福建廈門有一名女子,發現網路祭祀平台設有自己的紀念館,包括靈堂、詳細個人資料和照片,建立至今已經6年,祭奠人數高達4.3萬人,但她明明人還活得好好的,氣得起訴至法院。

▼女子發現自己被網友在網路祭祀平台上設立靈堂。(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女子發現自己被網友在網路祭祀平台上設立靈堂。(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女子的友人偶然間發現,某網路祭祀平台內設有「廈門美麗女孩紀念館」,該館建立於2016年1月,網頁上詳細記載女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貫、悼詞,「2010年1月某天晚上離校後失蹤,過了好幾天才在海裡發現她面目全非的屍體,願在天堂安息」,紀念館設有靈堂、網上墓園等動畫背景,都放著女子的照片,另外還設有「音容笑貌」,發布了10張女子的生活照。

女子得知後相當氣憤,因為網頁中記載的個人資料都是真的,而且照片都是她發布在個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認為該網路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權、名譽權,要求平台承擔侵權責任。平台確認後,坦承情況屬實,但因紀念館設立於多年前,當時還未實行實名制登記,因此目前只能找到設立用戶的IP地址及暱稱、登錄名,無法提供其真實姓名、地址、電話等資訊。

▼女子在社群發布的照片都被盜用,被有心人士放在紀念館裡。(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女子在社群發布的照片都被盜用,被有心人士放在紀念館裡。(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審理認為,該網路祭祀平台應嚴格審核被紀念人的相關資訊,特別是對設立者與被紀念人的身份關係,以及被紀念人的死亡訊息進行嚴格審查,防止有心人利用平台對他人人格權益進行侵害。

由於該網路祭祀平台未嚴格審查被紀念者女子的資料,也未嚴格落實註冊用戶實名認證,導致實際侵權人認定難,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法院提醒,生活中發現自己的民事權益被他人利用網路服務進行侵害時,應當及時留存證據,並將相關訴求及初步證據反應給網路平台的經營者,防止自身權益繼續被侵害,而網路平台經營者在收到通知後,應立刻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否則應就損害擴大部分與實施侵權的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認為該平台需對被紀念者加強資料審查,防止這種事件再次發生。(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認為該平台需對被紀念者加強資料審查,防止這種事件再次發生。(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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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海上發現她面目全非的屍體…」正妹被設網路靈堂4.3萬人祭奠 本人氣炸:我還活著
由《CTWANT》授權轉載。

(封面圖/翻攝自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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