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車禍拿600元私了 6天後突暴斃…家屬怒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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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陸湖北武漢一名男子無照騎車遭遇車禍,當下男子認為身體並無不適,便與肇事車主私下協商,以6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元)和解,不料男子6天後突然在家中暴斃,家屬憤而向肇事者求償3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1萬元),雙方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處肇事者賠償死者人民幣5.9萬元(約新台幣26萬元)。

 

▼提醒民眾,私下和解恐會被控告肇事逃逸。(示意圖/Pixabay)

▼提醒民眾,私下和解恐會被控告肇事逃逸。(示意圖/Pixabay)

 

近日大陸湖北武漢發生一起車禍案件,引發網友關注。本月14日早上,一名李姓男子不但無照,還騎著一輛沒依法登記、檢驗未通過審核的機車出門,在路上與張姓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事故發生後,李男覺得自己傷勢不重、身體無大礙,便與張男私下協商以新台幣約2600元和解,未報警就離開了現場。

 

▼法醫判定男子死因與車禍有關聯。(示意圖/Pixabay)

▼法醫判定男子死因與車禍有關聯。(示意圖/Pixabay)

直到晚上,李男開始感到身體不適,並前往醫院就診,這才發現自己手指骨折,當下醫生要求他住院治療,但是被他拒絕。不料6天後,李男突然在家中死亡,家屬懷疑是車禍所致,因此這才報警處理。經法醫鑒定,主要死亡原因為「重度冠心病」,因車禍外傷引起慢性胃潰瘍並導致消化道出血,最後大量失血而死亡,法醫認為車禍案件與李男死亡存在輕微因果關係。當地交警也判定李男需負該次車禍事故主要責任,張男則負次要責任。

 

▼法官判定張男需賠償近6萬元人民幣。(示意圖/Pixabay)

▼法官判定張男需賠償近6萬元人民幣。(示意圖/Pixabay)

事發後李男的兒子向「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轎車駕駛張男應賠償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約新台幣131萬。最後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表示被告張男賠償責任範圍為原告損失的10%,因此共需賠償5.9萬元人民幣。負責此案的法官田媛媛建議,民眾若是不幸發生車禍,應要在第一時間立即報警,「在報警之後,還應該及時地就醫,畢竟有些傷害是隱性的,過一段時間才會顯現出來。」

 

(封面示意圖/Pixabay)

車禍 無照 暴斃 和解 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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