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命不值!撞斷腿10萬交保 法官習慣對酒駕輕判?

警察命比較不值錢?蘆洲交通分隊警員陳昭宏,16日在台65線執勤時,遭到女子陳以恩酒駕撞上,造成必須截肢右小腿才能保命,但法官竟然以肇事駕駛人並非故意撞人為由,裁定10萬元交保,對此,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在臉書PO文痛批,酒駕撞斷員警的腿獲裁定以10萬元交保,對照在台灣民政府大門縱火的4名嫌犯都羈押禁見,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因此質疑「法官難道都習慣對酒駕輕判?還是警察的身家性命比較不值錢?」對此,有網友整理了台灣與日本酒駕罰則的對比,這可以明顯看出台灣酒駕罰則確實比日本輕很多。

葉毓蘭表示,台灣治安良好,近日警察破案速度快,包括台鐵爆炸案、一銀盜領案,對比女子酒駕撞斷員警腿的事件,「法官對警察執法的不支持、不保障,久居美國的台僑們更是義憤填膺。」酒駕害警截肢的女子陳以恩,不僅是酒駕累犯,剛開始還扯謊說是陽光刺眼,後又說是去吃薑母鴨,沒想到謊言一一被戳破,但法官竟以並非故意撞人為由,裁定她以10萬元交保,葉毓蘭表示,「在美國,這樣的酒駕慣犯無照駕駛,酒後把車開上快速道路,已經就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更何況撞斷執勤員警的腳?這是台灣當前最嚴重的問題之一。」

一名網友在「背包客棧」論壇分析台灣與日本對於酒駕的態度與罰則,他指出,在日本酒駕沒有分車種,一視同仁,就算是騎50c.c.機車也一樣,且日本酒駕的處罰不只對酒駕本人懲罰,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甚至是「車輛同乘者」也都要一併處罰。而且在日本,一旦有了酒駕而被吊照的紀錄,除了3年內不得考照之外,基本上也不用去考了,因為主考官會一再刁難你,等於是宣告你這輩子再也沒有開車的權利了!

以酒駕罰則來做比較,在日本酒駕罰金高達新台幣30萬元,吊照3年,台灣最高僅罰新台幣9萬元,且吊照1年。台灣被吊照後再去考的費用約新台幣6000元,日本則要新台幣10萬元,難度就更不用說了,在台灣遇到恐龍法官可能還能脫罪,在日本要脫罪根本想都別想。

另外,日本社會對酒駕極度痛恨,很多酒駕肇事者都會直接被公司開除,甚至藝人、知名政壇人士等也不例外,因為酒駕肇事曝光而直接遭到開除、除名、社會地位一夕墜落谷底等,這都是法定罰則上看不到,是直接影響「人生」等級的重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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