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以「二選一」壟斷為由,對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集團罰款人民幣182.28億元(約合新台幣790億元)。對此,阿里巴巴表示堅決服從;分析則指對罰款較預期為少,對阿里巴巴影響不算大。
官方香港電台引述分析說,4%罰款額較舊有的反壟斷法罰款為多,但比市場原先預計的1成銷售額罰款為少,相信對阿里的財務影響不算大。
據報導,阿里巴巴則表示,收到市監總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處罰誠懇接受、堅決服從,並會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午公告,經調查,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自2015年以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台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
公告表示,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綜合考慮阿里巴巴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罰款之外,公告提到,依照「行政處罰法」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根據「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3年向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展開反不正當競爭法執法檢查,其中「二選一」壟斷是指網路平台「利用優勢地位和商家對其的依賴性,採取不正當手段強迫中小商家進行『二選一』」。
(封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