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合理嗎?中國一名女子因為懷了第3胎,向公司請產假,但公司告知「屬於計畫外生育,不存在請假一說」,即使如此,她還是回家待產,沒想到等她生完小孩,回公司上班才知道自己被開除了,氣得她提出告訴。
根據《新京報》報導,女子在杭州市蕭山區河庄街道辦事處工作,2019年底懷上第3個孩子,決定生下來,2020年8月3日向單位申請產假,但遭到拒絕。不過,她還是請假回家待產,等到孩子出生,3個月後她回去上班,公司卻告訴她「不用來了」,並要求辦離職手續。
同年12月16日,女子收到一份《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她認為公司以「違反計畫生育相關規定生育第3胎」為由,將尚處法定哺乳期的自己開除,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她提到2016年1月14日修改的《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並沒有「超生」規定必須開除,而是規定「處降級以上的處分,直至開除公職」。
▼女子懷孕第三胎,公司以非計畫生育條例而降職開除(圖/翻攝自新京報)
因此,女子申請仲裁請求原單位支付賠償金、積欠工資及年終獎金等共計14.6萬人民幣(約64萬元新台幣)。不過,杭州錢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駁回她的請求,認為女子確有違反規定的行為,可不給予相關產假待遇,也不認可其索賠請求。對於仲裁結果,女子感到不服,目前已經委託律師,將近日向法院起訴原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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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女子「懷第3胎」請產假!生完孩子回公司竟被開除 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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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