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香港選舉立法會議員和行政長官的方法,同時增加立法會和選舉委員會的議席,但外界留意到,許多改動都針對非建制派原本或可能佔優的界別,作出壓縮甚至完全取消。
中國全國人大十三屆四次會議早前於3月11日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根據該決定,中國人大常委會被授權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道,人大常委會周二(3月30日)全票通過上述方案。香港政府隨後將根據修改後的附件一和二,修改香港本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