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印度洋海上發生一起槍殺案,國際刑警組織調查發現,涉案船隻有一艘為台籍漁船,因此交由台灣檢警調查,檢警調查後發現,大陸籍汪姓船長涉有重嫌,在高雄將他逮捕,並以殺人罪等罪嫌起訴,而法院判決出爐,汪姓船長被判處2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當時網路瘋傳的事發影片。(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這起槍殺事件引發國際刑警組織調查,起因是2014年網路上出現一段影片,標題為「斐濟外海漁船上的斐濟船員遭槍殺」,10分鐘的影片紀錄下了事件過程,當時有4名男子靠在翻覆的漁船上,有人舉起雙手投降,4人被3艘船包圍住,接著汪姓船長認為4人是海盜,因此透過廣播下令「開槍」,導致在漁船邊載浮載沉的4人全遭擊斃,鮮血瞬間把大海給染紅,畫面觸目驚心。
影片曝光後,國際刑警組織立刻展開調查,發現台籍漁船涉有重嫌,交由台灣檢警調查,台灣檢警蒐證後發現,下令開火的是「屏新101號」漁船,並發出通緝令,緝捕「屏新101號」漁船汪姓船長,汪姓船長2020年8月22日從高雄港進入,立刻被移民署和海巡署逮捕。
▼翻覆的木船。(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高雄地院指出,遇害4人所搭的船為木船,礙於資料有限,被害人也都已身亡,因此難以調查4人身份,也無法認定是否為海盜,但依據證人證詞,木船上沒看見武器,且開槍時4人正在海上漂浮、掙扎,更有人舉手投降,汪姓船長沒有受到非法侵害,因此不構成正當防衛,且船長與船員當時未受到生命及身體安全的威脅,還是下令射殺無自救能力之人,毫不尊重他人生命價值,認定汪姓船長觸犯4個殺人罪及未經許可持有制式自動步槍罪、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罪。
▼4人遭擊斃後血染大海。(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不過,法院認為汪姓船長長期處於不受任何國家統治、毫無安全保障的環境下工作,需要保持高度警戒,再加上案發地常有海盜出沒,即認定被害人為海盜,下令動機在於確保自身、漁船及船員安全,與一般殺人者不同,並非罪無可赦。案經審理,最後依4個殺人罪,分別判處汪姓船長13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6年、沒收未扣案的制式自動步槍1支,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