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AFP / GETTY )
韓國國會周一(14日)通過《韓朝關係發展法》修正案,這一修正案被稱為《禁止散佈反朝傳單法》。
根據這一法律,在南北軍事分界線一帶散發傳單、對朝擴音器廣播等違反韓朝首腦達成的協議時,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合27500美元)以下罰款。
對這一禁止散佈反朝鮮傳單法,韓國有反對黨持不同看法,認為是對言論自由的限制。不過,韓國國會最終取得五分之三以上在席議員的贊成,使修正案得以通過。
針對韓國政黨以及民間對這一法律限制了言論自由的異議,韓國統一部15日表示,言論自由雖是憲法所規定的權利,但邊境居民的生命安全更重要。
據韓國統一部解釋,2014年韓國公民團體向朝鮮空飄傳單時,朝鮮開槍回應。今年6月,朝鮮因不滿「脫北者團體」從韓國向朝鮮方向散佈反朝鮮傳單,炸毀了位於開城的韓朝聯絡大樓。
朝韓聯絡大樓位於朝鮮邊境城市開城。朝韓雙方2003年起在這個城市建立了一個工業地區,最高峰期有120家工廠,有數百名來自韓國的管理人員,管理著50,000多名朝鮮工人。
但朝韓關係2016年起惡化,工業區隨即關閉。直至2018年,韓國朝鮮高峰會營造的和解氣氛下,雙方同意在開城設立聯絡辦公室,成為雙方關係重新正常化的象徵。
在6月朝鮮炸毀聯絡大樓之前,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的妹妹金與正曾經發表措辭強硬的聲明,批評「來自北方的叛逃者」將傳單附在氣球上。
據朝鮮中央通訊社( KCNA Watch)報道,金與正的聲明說:「我不知道世界是否知道那些愚蠢的叛逃者是怎樣的暴徒」。
韓國統一部說,由此可見對朝鮮散發傳單不僅會招致朝鮮挑釁,還會侵害邊界地區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等正當權利,甚至加劇韓朝緊張局勢,危害國家安全。
韓國從計劃立法禁止活動人士向朝鮮散發氣球傳單開始,一直就受到來自各方的批評。
其中的批評除了涉及這是對言論自由的侵犯之外,還包括韓國屈服於朝鮮的壓力,「看對方的臉色行事」。
韓國政府多次表示,許多反朝氣球並未能越過邊境,最終在韓國境內造成污染,同時也給當地民眾處理氣球帶來負擔。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今後將存有韓劇的優盤通過朝中邊境帶入朝鮮或在第三國向朝鮮居民傳達物品也將受到處罰。韓國統一部對此予以否認,稱通過第三國向朝鮮居民傳達物品的行為不屬於此次法律管轄範圍。
2000年韓朝首腦會談之後,南北協商及各領域的交流合作不斷擴大。
韓國政府為了避免對朝鮮政策朝令夕改或因人、因時而廢,確保對朝鮮政策的一貫性, 經過五年時間的醞釀和反覆修訂,在2005年12月8日,經韓國國會通過規範南北關係的第一部法律《南北關係發展法》。
2006年6月30日,《南北關係發展法》正式生效,韓國政府同時公布了該法的實施令,詳細規定了設立南北關係發展委員會、任命南北會談代表、派遣特使和推進南北會談等問題的具體法律程序。
在朝鮮炸毀開城的聯絡大樓後,韓國方面開始考慮是否對散發反朝鮮傳單予以限制。
人權團體指責韓國政府此舉是為了迎合朝鮮。人權觀察組織稱,韓國禁止散發反朝鮮傳單是通過針對本國公民來贏得金正恩的青睞,是戰略失誤。
韓國在野黨議員、前朝鮮外交官泰永浩(Tae Yong-ho)說,這樣的法律無異於「助紂為虐」。
美國國會主持人權委員會事務的共和黨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說,這樣的立法是「默許北方的共產黨」。
但韓國統一部表示,該法是 「為保護邊境地區居民生命安全最起碼能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