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黎智英加控「勾結外國勢力」罪名,鍾翰林侮辱國旗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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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EPA)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周五(12月11日)表示,經進一步調查後,加控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將在周六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黎智英是第四名遭當局以《國安法》名義起訴的人,今次是當局首次以「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提出起訴。

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馬克‧西蒙(Mark Simon)對路透社表示,當局目標是困著黎智英,要他收聲。

另外,前「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同一天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將於本月29日判刑。

親北京陣營強調這是依法辦事,這些人犯罪便應承擔後果,不能夠容忍有人危害國家安全。但外界把香港一連串針對民主派人士的案件視為「政治打壓」,認為當局以國家安全之名,破壞港人言論表達自由。

流亡歐洲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對BBC表示,這兩宗案件顯示香港當局正以他所稱的「惡法」消滅所有反對聲音和異見人士。

黎智英案

香港媒體引述消息人士指,黎智英這次被加控的罪名,是涉及黎智英在訪問中,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暫時未知是涉及哪一次訪問。

黎智英在今年8月被捕時,警方派出200人大規模搜查壹傳媒集團的辦公室。香港警方不點名指控傳媒高層涉嫌利用外國戶口,支持一個團伙積極要求外國組織封鎖和制裁香港。

根據港媒引述的消息,涉及的組織名為「攬炒團隊」,但「攬炒團隊」否認與黎智英有關。這個團隊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案引發的「反送中」示威中多次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在香港網絡平台「連登討論區」帳號為「我要攬炒」,廣受網民關注,其帳號真身劉祖廸已流亡海外。

暫時未知道此次控罪會否包括黎智英與這一團隊的關係。

黎智英早前亦因另一宗詐騙罪被起訴,保釋被拒。控方指他和另外兩人未按租契使用新界將軍澳工業村一處地址,向科技園公司隱瞞用途,令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被還押前接受BBC訪問時表示,他作為反抗勢力的象徵,就有所責任,不能夠後退,否則會令反抗陣營失去動力。他批評當局目前打壓民主派,是想令人產生恐懼,因為這是最簡單、最便宜、最有效去控制人的方式,他寄語同路人,要面對威嚇就要面對恐懼,不要被恐懼擊倒。

黎智英:作為反抗勢力的象徵,我不能後退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鍾翰林案

另外,前「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同日於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案件是關於他去年5月因《逃犯條例》修訂爭議而參與示威期間,與親中團體發生口角,毀壞對方的一支五星旗。當時香港並未發生百萬人遊行抗議和激烈的警民衝突。

他之前辯稱當日是一名女子遭人搶背包,他上前質問時,有人揮動有紅布的棍,混亂期間,這棍被截斷,然後再有人把這紅布棍傳給他,但現場有人大叫「打人」,他認為當時手持這東西會有危險,所以取走,之後不想被指偷竊,在退到人群後拋走。

但裁判官認為,片段可見,被告曾上前搶奪國旗,五星圖案清晰可見,不可能看不見旗幟是國旗,被告折斷國旗後將旗幟拋到空中,是故意侮辱行為,不接納其口供,判他罪名成立。

鍾翰林創立的「學生動源」在《國安法》生效前宣佈解散香港分部,他與其他成員在7月已因觸犯《國安法》罪名被捕。警方指他和「學生動源」美國分部,以及一個《國安法》後成立的「創制獨立黨」有關,這個黨在社交網站提倡「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青年鍾翰林:勇武代價太大,談港獨不切實際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10月底,他被指想進入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其後被警方以《國安法》及洗黑錢罪拘捕和起訴,法院不准他保釋,案件明年1月7日再提訊。

當時,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團隊主任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評論說,對學生活動人士鍾翰林檢控,是把對香港人權的持續打壓提升至一個新台階,他認為鍾翰林只是行使其表達自由的權利,應當馬上獲釋。

香港 黎智英 鍾翰林 許智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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