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夫妻就算離婚還是會為了孩子而繼續同居,一對已經離婚的夫妻為了女兒,持續同居了10年,但令人錯愕的是,當妻子為了籌措女兒學費,要將一間房產賣掉時,才發現前夫早已將房子過戶給另名陳姓女子,而且前夫早已跟這名陳姓女子再婚。
根據《蕭山日報》報導,大陸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城區,一名王姓女子與余姓男子在2010年4月協議離婚,並口頭約定由前夫負擔70%女兒的撫養費,女子則承擔另外的30%,而由於當時女兒年僅三歲,兩人為了女兒,也決定繼續同居,至今已過了10年。直到今年,王女因女兒即將升上國中,考慮到學費會變貴,打算將另一棟位於戴村鎮的房產掉,為女兒籌措學費。
▼夫妻因房子產權問題爭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然而另人意外的是,該間房產早已被前夫轉移到另名陳姓女子名下,讓王女無法接受,因為從2008年至今,余男一直向王女謊稱,戴村鎮那棟房子已出租給了別人,而一年3萬元的房租就用於撫養女兒。但令王女更大受打擊的,則是該名陳女竟是前夫的再婚對象,王女表示,「這10年來並不是沒有人介紹對象,只是為了女兒,才都拒絕了。」沒想到前夫卻瞞著自己偷偷結婚,還把房子給了別人。
▼前夫將名下房產轉移給另一名女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其實兩人在離婚之後,名下兩棟房子一直沒有進行分割,一棟是位於蕭山城區也是兩人現居的房子,是由兩人共同出資購買,另一棟則是前公婆留下的遺產,位於戴村鎮的房子就是前夫2008年時繼承的遺產,房地產權證上只寫了余男的名字,但王女主張,就算那是前公婆留下的遺產,她和女兒也應該可以分得一定比例。
經過兩次協調後,兩人談妥蕭山城區的房子歸王女所有,戴村鎮的房子則歸余男所有,而最後余男也祝福前妻,「夫妻一場,我真的希望妳過的好,城區的房子妳就和女兒安心住吧,妳收入不高,以後也有個保障。」
▼夫妻因房子產權問題對簿公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