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事件,再次引起台灣現行法律機制如何「庇護」香港示威者以及他們在台的安全。(圖/DANIEL WONG KWOK-TUNG)
位於台灣台北市,以「庇護」香港示威者維持生計的「保護傘」餐廳,昨日(10月16日)遭一男子潑灑穢物,引起台港輿論關注。
香港書商林榮基在台北尋求庇護,並開設書店。今年4月也在台北街頭被潑漆攻擊。因此,在台尋求庇護的港人在台生活的安全問題,又再次成為關注焦點。
台灣「大陸委員會」事發當晚發出書面回應媒體,強烈譴責相關人士的滋事行為。並「敬告任何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政府必定會追究責任,嚴懲不法,確保任何在台營商環境的安全及合法權利。」
台灣內政部則說,將針對全台91家支持、聲援「反送中」運動理念的餐廳及店家加強巡邏保護。
根據台媒報導,該名男子今日(17)凌晨在新北市區落網。台灣警方稱涉案男子姓莫,今年25歲。莫男向警方稱是因為在該餐廳「吃壞肚子」,心生不滿而潑糞報復。台警在偵訊後,將該男子依恐嚇、毀棄損壞、公然侮辱罪等罪嫌將莫姓男子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稱持會續追查幕後有無指使者。
一手促成「保護傘」在台灣開業的香港律師黃國桐,接受BBC中文採訪說不認同對方「吃壞肚子」因而報復的說法。
黃國桐說,如果是吃壞肚子,對方也可以投訴,而且通常食物中毒不會只有一個人才有症狀。他向BBC中文說,以之前香港書商林榮基在街上被潑紅漆的事件判斷,他不排除這起事件有特定團體在背後教唆的可能性:「這種事情第一次發生,我們是挺擔心員工的安全的,他們合法在台灣工作生活,不該被這樣對待, 」黃國桐補充。
26歲,去年持續參與香港示威運動,身處前線的示威者崔先生(經要求化名)告訴BBC中文說,他也很擔心這些「手足」,(香港示威者互稱手足)在台灣的安危。
崔先生稱,之前有林榮基被潑漆,還有台灣網紅,近年來不斷批評台灣親共團體的「館長」陳之漢,月前遭到槍擊受傷等案件,讓他擔憂。他說,「保護傘」事件與香港黑幫恐嚇示威者的手法相似:「但我有信心台灣會將這些親共黑幫組織繩之於法」崔先生強調。
台灣輿論反應熱烈
台灣警方根據監視器,發現當時莫姓男子穿著黑衣褲及戴上口罩,在近中午時間,持裝雞糞的桶子,向該餐廳廚房潑灑穢物後逃逸,有一名港籍員工遭波及。事後黃國桐在臉書稱,潑糞行為是骯髒手段,但他們「無懼打壓。繼續堅持,永不後退!」。
「保護傘」餐廳友人Nancy接受台媒訪問說,:「保護傘的人都是經過「大風大浪」輾轉來到台灣,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大家也沒有多害怕,但畢竟發生在台灣仍感到驚訝。」
事實上,此事案發後,在台灣社會及輿論極大關注,因為社會大眾對於在台灣尋求庇護的香港銅鑼灣店書商林榮基,在今年4月開設書店前夕也在台北街頭被潑紅漆。當時林榮基告訴BBC中文,潑漆背後是台灣親北京團體與北京共謀騷擾警告他,不願意讓他在台灣順利開書店。
林榮基此次告訴台媒說「保護傘」事件八成是親中人士所為,目的是警告並同時在打擊香港示威者的信心,造成心理影響。
他告訴台媒,從他曾遭潑漆的經驗來看,這次「保護傘」被潑糞是個高招,因為做這些事的人,幕後一定有主使者,而犯案的人收錢,犯後也不需承擔重大的後果,交保後就可以離開警所。他呼籲支持自由民主的人要團結。
台立法院院長游錫堃至黃國桐律師留言打氣。
台灣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稱,「無論是商業糾紛或是政治狂熱者所為,這種手段都於法不容,也嚴重影響台灣形象,請警方積極偵辦,早日將歹徒繩之以法。」
政論家顏擇雅則於臉書呼籲台灣執法單位「一定要破案,一定要抓到主使者,還有背後組織,查出資金來源,用重罪論處。」
香港2019年發生「反送中」運動,不少參與抗爭的香港人因害怕遭港府秋後算帳,來台尋求庇護。
2020年4月,長期義務援助香港示威者的香港律師黃國桐發起合資的餐廳於台北市台灣大學旁開幕。黃國桐當時稱該店名為「保護傘」是支援一些因參與香港示威,之後到台另覓生活的示威者,希望讓他們在暫時「無法回港」的歲月中,仍有一個自食其力的據點。
香港人稱「桐叔」的黃國桐,1949年出生,他曾在台灣求學,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與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是大學同窗。他自1988年開始在香港從政,同時擔任律師,自香港雨傘運動開始之後,擔任許多示威者的義務律師至今。
「保護傘」遇襲事件,再次引起台灣現行法律機制如何「庇護」香港示威者以及保護他們在台灣的安全。
目前香港示威者者尋求台灣政治庇護,最重要的法律支撐就來自《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下稱《港澳條例》)第18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今夏,台灣陸委會曾宣佈新的香港援助方案,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為來台灣的港人, 包括尋求庇護反政府示威者提供服務。
台灣NGO,「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彼時對BBC中文表示,陸委會設立該辦公室對示威者有幫助,以往都是民間團體協助來台的香港示威者,現在政府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至少他們可以找到一個官方機構了」。
香港示威者智勇(化名)去年7月使用旅遊簽證到台灣,今年4月,他通過就學拿到三年的居留證。他在今年6月告訴BBC中文稱,他已經通過就學申請到三年居留權,還申請了工作許可證,暑假會去打工,「來台灣一年很適應這邊的環境,生活上除了金錢以外都沒有什麼困難。
台灣立「難民法」?
對於尋求庇護的香港示威者,不少香港和台灣民間團體認為台灣亟需一部完善的《難民法》,為受到政治迫害的香港人建立庇護機制。但台灣總統蔡英文曾回應,不需要另立《難民法》,現存的《港澳條例》已經能幫助香港示威者赴台並提供庇護。
事實上,台灣政府2005年曾提出《難民法》草案,但遲遲未獲得立法院通過。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對BBC中文表示,目前一些反對的聲音主要是擔心「如果法律通過會不會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有影響,或者說會不會導致中國的滲透」。但她認為,如果擔憂台灣的安全,其實更應該通過法例設立完善機制來審查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