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蘇里州上訴法院今天維持下級法院對嬌生集團(Johnson & Johnson)出售的爽身粉導致卵巢癌的判決,並諭令這家藥妝巨頭支付21億美元(約新台幣619億元)損害賠償金。
密蘇里州上訴法院的這項判決,將陪審團在2018年判給22人的44億美元賠償金減少一半以上。法院認為,有些原告不應該納入本案內,因為他們來自其他的州。
但法院今天的判決,維持嬌生集團「蓄意向消費者銷售含有石棉產品」的損害賠償。
判決書中表示:「因為被告是規模龐大、價值數10億美元計的公司,我們認為(被告)有必要支付鉅額懲罰性賠償,才能對本案產生影響。」
「因為被告對他們造成傷害,原告蒙受的身體、精神和情感的痛苦,無法用金錢衡量。」
根據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嬌生集團發言人說,公司將上訴至密蘇里州最高法院。
嬌生集團在全美各地面臨數千起訴訟,指控嬌生未能警告消費者有關爽身粉產品中的石棉可能致癌。
(封面示意圖/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