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13歲生日!狼父硬上辯:太窮沒錢買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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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13歲生日!狼父硬上辯:太窮沒錢買禮物

太離譜!南美洲玻利維亞一名13歲女童在生日時,遭到親生父親性侵狼父被逮後竟稱因為太窮沒錢買禮物,才會決定把侵犯女兒當做慶生,受害女童目前正在接受心理治療,而狼父則被拒留,警方仍在調查以釐清案情。

根據《太陽報》報導,這名32歲狼父在奇帕亞(Chipaya)的家中,趁妻子不在家時,性侵自己的13歲女兒,還告訴女兒會花時間陪她慶祝生日,後來東窗事發,男子還威脅妻子,但妻子仍勇敢報警。這名狼父在本(10)月4日被捕,當警方詢問時,他竟聲稱因為自己沒有足夠的錢給女兒買禮物,因此他才會把自己當成禮物。

 

▼狼父聲稱沒錢買禮物才會性侵13歲女兒。(圖/翻攝自太陽報)

 

 

事實上,女兒遭受父親侵犯時有耳聞,不只在國外,就連台灣也常發生,讓人不禁懷疑這世界到底怎麼了?新北市一名男子與妻子離婚後,竟把年僅4、6歲的女兒當成洩慾工具,且頻率也從每月1次變成一周3次,即使小姊妹哭訴正值經期,他也要伸手摸到衛生棉才肯罷休。

 

小姊妹證稱,經常在半夜睡覺時,被爸爸從房間抱走,她們其實都知道彼此遭爸爸性侵,但因為害怕爸爸被抓走後,會沒有人照顧她們,所以一直把這件事藏在心裡,不敢說出去,最後還是學校同學和老師發現異樣,不斷追問兩人才使事件曝光。

 

▼2姊妹遭父親長期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在訊問時,先是坦承性侵小姊妹,但事後又翻供否認,甚至他還在法庭審理中辯稱,當時的供詞是因為母親生病住院,自己無法同時照顧祖孫,為了讓社會局介入照顧小姊妹,權衡之下才選擇認罪。他還宣稱,自己只有幫女兒們洗澡,並沒有性侵她們,還直指小姊妹的說詞,都是前妻為了爭取撫養費所教導的。

 

不過,根據小姊妹的驗傷報告、社工訪查與親友證詞等證據,都指出男子有性侵的事實,再加上他曾向警方坦承,是看了色情片後衝動犯錯。因此法院最後採信其說法,認為男子身為小姊妹唯一的扶養者,卻將兩人視為禁臠,長期猥褻、性侵,藉此發洩獸慾,使小姊妹身心受創,導致無法從中分辨正常與異常,嚴重違背人倫,且事後又矢口否認,因此從最重刑度量刑,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1319罪,判男子6856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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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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