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爆56個協會每坪800當房客!運動部須月花245萬另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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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成立後,因原體育署的大樓空間不敷使用,全民運動署等單位另覓北市和平東路上的冠德大樓當辦公空間,每月租金245萬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運動部成立後,因原體育署的大樓空間不敷使用,全民運動署等單位另覓北市和平東路上的冠德大樓當辦公空間,每月租金245萬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奧運雙金得主李洋接任運動部長,新政備受關注,新官上任,他執掌高達248億元預算的運動部也面臨不少挑戰,包括體育班存廢爭議,甚至基層有呼聲檢討運動部大樓低價出租給運動協會導致空間不足等問題,在在考驗這位史上最年輕「金牌部長」的協調、治理能力

體育班議題上,儘管一般體育教學是由教育部辦理,但外界仍關心運動部的態度,而自己就是體育班出身的李洋,政策調整如何讓學生運動員能兼顧學業與訓練,考驗他跨部會協調能力。

此外,運動部成立後下設六個司、一個全民運動署及3個行政法人,但使用空間卻不足,導致需多花預算承租其他空間,部分公務員開會、公務則兩頭奔波,基層已現檢討聲浪。

運動部本部所在的體育聯合辦公大樓近1千3百坪空間長年租給國內56個單項協會,月租每坪僅約800元。
運動部本部所在的體育聯合辦公大樓近1千3百坪空間長年租給國內56個單項協會,月租每坪僅約800元。

鏡週刊調查,新成立的運動部沿用原有體育署所在地、北市朱崙街上的體育聯合辦公大樓,該大樓雖地上13樓,但早年政府答應將部分空間租用給全國性的體育團體,並定期與他們簽訂租約,包括中華奧會、體總及各單項協會等共56個團體,分別進駐各樓層,合計使用近1,300坪的空間,其中5、6、7、13樓更都只供團體使用,非運動部能動用,導致運動部成立後,部內的全民運動署、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產業及科技司、資訊處等單位,必須花預算另覓北市和平東路上的冠德大樓,向其承租3至8樓共778餘坪的空間辦公。

運動部本部所在的體育聯合辦公大樓近1千3百坪空間長年租給國內56個單項協會,月租每坪僅約800元。
運動部本部所在的體育聯合辦公大樓近1千3百坪空間長年租給國內56個單項協會,月租每坪僅約800元。

根據鏡週刊掌握的租約標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及部分單位所承租的冠德大樓空間,每月租金要245萬元,等於每坪約3千多元,相較之下,運動部本部所在的體育聯合辦公大樓,卻以每坪僅約8百元的低價出租給中華奧會、單項協會等運動團體。

一名運動部公務員表示,大樓得以出租給運動團體是根據《體育聯合辦公大樓管理要點》,但租金、停車清潔管理費的收費基準,是19年前、2006年所訂,如今運動部成立了,相關辦公空間又不敷使用,這些團體有無需求繼續使用?租金計價方式是否需調整?或許已有必要重新盤整。

•以上言論由 鏡週刊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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