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捲入婚外情風波的前職籃教練「鳥總」許智超,傳出偷吃吳姓前電信女籃球員與何姓美商主管,接著又爆出他與喬姓前三鐵女國手進出旅館,女方還傳不雅影片給他,讓元配劉女氣炸,氣得告上法院,而新北地院的判決也在日前出爐。
根據判決書,劉女主張她與許智超自高中就是班對,結婚20多年來育有2名子女,由於許智超為前職籃明星球員,兩人結婚、生女兒也曾被報章媒體報導。另外,她與喬女為台北體育時期的同學,喬女明知許智超為有配偶之人,仍與許智超發生婚外情。
劉女透露,她在去年(2023)2月發現許智超握有多張旅館發票、折價券,推斷許智超可能對婚姻不忠,開始蒐證,又發現喬女於112年2月28日起至112年3月22日止,在LINE上稱呼許智超為「老公」,兩人間對話親密,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除外,在去年3月3日、3月9日,喬女將「不雅影片」傳給許智超看,此舉也讓劉女氣炸。
劉女指控,去年4月23日,喬女竟和許智超到新北中和某間旅館發生性行為,她對比完發票後,更發現許智超早就身體出軌2次。事後,喬女立下字據,表示不再與許智超繼續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但拒絕以金錢賠償,也不承認錯誤,導致她須尋求心理治療、食不下嚥。
喬女喊冤,她不知悉許智超已婚,否認與許智超間存有逾越一般男女分際之交往關係,也沒有侵害劉女的配偶權,當時會立下字據,是因為她看到許智超遭劉女夥同不明男子毆打,她也被劉女賞巴掌,因此心生恐懼,為了脫身不得不簽下字據。
雙方說法不一,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劉女雖有旅館發票,但無法認定許智超與喬女有發生性關係,不過喬女、許智超的對話間常出現「親愛的」、「愛你」等字眼,又互傳「飛吻」、「愛心擁抱」等貼圖,喬女更以「老公」稱呼許智超,互動顯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活動分際之行為。最終,新北地院判決喬女應給付劉女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封面圖/許智超/翻攝自臺中太陽職業籃球隊 Taichung Suns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