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一名長年在大陸工作的胡姓台商,多年前返台過年時,和朋友到酒店飲酒敘舊,期間他相中一名身材火辣的禮服小姐,便砸了1萬8千元帶對方出場,沒想到喝個爛醉之後,隔天醒來竟被控性侵、限制出境。雖然小姐的體內確實驗出他的DNA,但因為她說詞前後不一,又加上酒店經紀人堅稱有規定小姐不能私接性交易,因此判胡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指出,2014年1月8日晚間,胡男回台後和台北市一間酒店消費,因為看上一名身材姣好、外型亮眼的禮服小姐,所以大方地直接掏1萬8千元現金將她帶出場,兩人後來一起去酒店續攤。
不過禮服小姐指控,當天她看胡男喝得爛醉,所以好心幫忙叫計程車送胡男回家,沒想到對方明知道她沒有在做性交易,竟還在下車時將她強拉上樓到住處。當時酒店妹奮力地掙扎,還不斷哭喊「不要」,但還是遭到無套性侵得逞。但由於胡男喝得很醉,所以一下子就罷手,最後她趁對方意識不清時才逃走,並蹲在路邊痛哭,好心的路人發現後替她報警,酒店妹也趕緊打電話向經紀人求救並驗傷提告。
酒店妹事後指出,她所屬的酒店對於客人買小姐出場、能否性交易有規定,如果小姐願意做性交易,酒店就會和客人說,但若客人要求將小姐帶出場,小姐雖然無法拒絕,但性交易則是私下談的。而酒店妹表示自己是屬於不做性交易的小姐,酒店在事前就有向胡男交代。
而胡男到案後坦承有付1萬8千元現金將小姐帶出場,之後又給小姐1萬元性交易費用,但當時因為真的喝得太醉,所以自己也不記得到底有沒有和小姐上床。法院調閱驗傷報告,發現確實有從小姐的體內採集到胡男的DNA,但小姐對案情卻也交代不清楚,說詞反反覆覆。
另外,酒店的經理、媽媽桑、經紀人出庭時,都強調該酒店是高檔的禮服店,小姐有權利拒絕出場,就出帶出場也都只是單純陪伴客人,絕無私下談性交易的事情。法官為此調閱中山分局報案紀錄,發現案發當時並沒有接獲「好心路人」的舉報,和酒店妹的說詞有所出入。
不過此案件唯一的證據就是酒店妹的證詞,但由於前後矛盾、缺乏可信度,所以即使有驗出了胡男的DNA,也只能確定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不足以證明胡男有妨害性自主,判決胡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而在這種聲色場所最好別輕易放感情,當心會人才兩失!往下看更多相關新聞。
一句「你不一樣」就暈船飛了1100萬!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在酒店認識了張姓酒店妹,由於抵擋不了對方的柔情攻勢,及「楚楚可憐的身世」,前後借了1100萬給對方,還以為自己終於覓得真愛,直到女子因為其他詐騙案被抓入獄,簡男才發現一切都是假的。
綜合媒體報導,40歲的簡男三年前認識張女後,對方不斷以剝皮酒店的手法灌迷湯,一下哭訴來酒店的男人都不是好東西,一下子又說「你是清流,你不一樣」,把簡男迷得神魂顛倒,甚至直接稱女方為「婆」。
張女眼看時機成熟,便開始編造一連串的謊言,一下子家境不好、奶奶生病,一下又爸爸欠債、妹妹要出國,前前後後向簡男借了1100萬元左右,一直到去年1月,女方無故消失,他才知道自己只是一隻肥羊而已,憤而提告詐欺。
原來,張女之前曾因為用差不多的手法詐騙酒客,判詐欺罪確定卻逃跑遭通緝,去年1月被逮捕歸案並發監,簡男才會找不到她。不過,張女一開始否認編故事欺騙簡男,她表示自己都是真心相待,家裡也有困難需要用錢。
但這些悲慘身世的說法,遭檢方打臉,調查指出,她根本沒有妹妹,奶奶也早就過世,騙來的錢全部都拿去做醫美,把自己弄得跟「美魔女」一樣,因此最後遭檢方再依詐欺罪起訴。
裝可憐詐財的事層出不窮,日前有多名富商,被飯局妹謎得神魂顛倒,最後才發現被騙,往下看更多新聞!
一名被指控是飯局妹的「娜塔莎」,去年9月遭兩名富商控告詐騙3千萬起訴,但娜塔莎日前已和2人私下簽署和解書並還清5175萬元。富商律師表示,希望能從輕量刑,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但當法官問詢問娜塔莎,名下的資產與投資從何而來時,她卻稱房子是和親友借錢買的,並祭出悲情牌表示,父親罹癌,哥哥車禍需要她照顧,請求法官能易科罰金,別讓她入獄。
▼娜塔莎已私下和2名富商和解。(圖/東森新聞)
全案起因於一名已婚的陳姓富商民國106年出面控告,5年前(民國102年)在某場飯局上認識了「娜塔莎」,女方卻在飯局解散後,主動到他的下塌飯店守候,並上前表示,希望能與自己有「進一步的接觸」。
2人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後,娜塔莎開始向陳男吐露心事,哭訴自己一個弱女子卻必須扛起全家家計,聲稱自己不僅欠了千萬債務、雙親又住院開刀,兄長還車禍癱瘓,希望陳男能夠解救她的經濟困境,並暗示能「以身相許」;陳不疑有他,便開始匯2至300萬元的費用到女方戶頭,後期更是按月匯款50萬元,表示要給娜塔莎做生活費。
但沒想到,陳男在某次聚會中,和另一名富商朋友聊天時,發現2人正在談論的「飯局妹」似乎為同一人,經由比對「各項特徵」後,確認該名女子就是「娜塔莎」。陳男驚覺自己上當受騙掉入溫柔鄉,對方並非真心,氣得向法院提告,盼能拿回借款。而誇張的是,提告後更蹦出另一名已婚的李姓富二代出面指控,娜塔莎以相同伎倆將他騙得團團轉。
台北地院這個月5日二度開庭,「娜塔莎」則在法庭上全數認罪,並哀求:「請法官從輕量刑」。被告律師也指出,被告因哥哥車禍多年,需要人長期看顧,而父親則在去年8月檢查出口腔癌,必須動刀,基於以上2理由,請法官審酌給予易科罰金刑度,好讓她繼續照顧家人。
不過法官在開庭時則質問,被告被扣了3千多萬,聲稱目前失業,但名下卻有資產、房子,究竟是從何而來?娜塔莎面有難色,似乎對法官的犀利提問嚇到,詢問一旁律師的意見後,再慢慢回話,供稱都是投資賺來的錢,買房則是和其他朋友借款買的。
至於「和李姓富商的關係」是否為有「出軌」,娜塔莎則聲稱2人僅是「認識很久的兄妹關係」,她才敢向對方借1千8百萬元買房。由於目前陳、李2男已私下和娜塔莎簽和解契約,因此被害者律師表示,希望能對被告「娜塔莎」從輕量刑,讓她有改過機會。法官考量雙方已和解,被告已還千萬,以簡易審判處理,最後娜塔莎被依2個詐欺罪判刑10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