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畫面。(圖/翻攝自
flickr,攝影 Bhupinder Nayyar)
大逆轉!新竹一名男子9年前(民國98年)瞞著妻子外遇,和小三生下一子,而正宮等到對方的孩子4歲時才提告,但她先前提告時表示在丈夫的「舊手機」裡,發現小三母子的相片,但這說法遭到高院卻打臉,指出當時LINE的版本,一旦換機使用,舊手機的對話會自動刪除,因此認定正宮所言不實,加上提告逾期,撤銷其夫和小三在一審的判決,改判本案公訴不受理。全案定讞。
▼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畫面。正宮在老公手機看到LINE對話紀錄。(圖/Pixabay)
據了解,該名大老婆在提告時宣稱,丈夫和小三在民國98年起開始交往,相隔2年(民國100年)小三為丈夫生下一子。她指出,自己被蒙在鼓裡長達6年,直到104年底,赴澳洲陪兒子的前夕,發現老公汰換的舊手機裡,雖然已經預先插入澳洲當地的門號SIM卡,但仍存有LINE的對話紀錄。
好奇心的驅使下,她翻閱對話紀錄,卻赫然發現自己深愛的老公,竟然和一位不知名的女子,以及一個小男孩一起合照,當下她便懷疑丈夫有外遇,而將這些資料翻拍下來存證,直到105年2月返台後,才和先生攤牌,並且提告。
▼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畫面。正宮翻拍丈夫舊手機,留存證據。(圖/Pixabay)
而在一審法庭上,丈夫是大方承認自己外遇生子,又抗辯提到,其實妻子早在「104年4月間」就已經知情,認為超過刑法上通姦罪規定的6個月提告期限,加上換新手機開通LINE使用,舊機的LINE對話紀錄早就自動刪除,妻子根本不可能在舊機裡,看見任何對話紀錄,暗指妻子「扯謊」。
大老婆指出,雖然曾聽聞過丈夫在外有小三的風聲,但因無證據,且不知對方是誰,而老公也否認已對,所以若從「105年3月的提告」算起,並未逾期。而對於「舊機不會留存LINE對話紀錄」一事,一審當庭操作2支手機時,發現沒裝SIM卡的舊機仍會保留對話紀錄,因此認定LINE軟體的對話紀錄並不會消失,依此採信正宮的舉證,依《妨害家庭罪》判丈夫和小三個3個月有期徒刑,皆得易科罰金各9萬元。
不過上訴後,卻出現大逆轉!高院在106年7月間,當庭勘驗操作換機開通LINE帳號流程,依職權查詢LINE的官網說明,確認使用安卓系統的手機用戶,從「106年5月起」,「新版本的LINE才能綁定GOOGLE帳號後,備份聊天紀錄轉到新機」,之前的版本並不會留存任何舊資料,但這卻和正宮宣稱,「於104年間看到丈夫外遇照時版本功能不同」。
▼ LINE留存對話紀錄,安卓系統106年5月才有。(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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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定,一審勘驗結果不足做為對丈夫不利的認定,而LINE官網的說明更證明,其夫在104年4月汰換的安卓系統舊機,並不會留存對話記錄,正宮在法庭上指出的翻拍照片,推測應是在「換機前」所拍,代表正宮當時已知悉丈夫外遇生子。
高院指出,由於正宮主張丈夫和小三的姦情持續到104年8、9月間,欠缺精確日期,基於被告利益,應以104年8月1日為不倫戀終點,由此計算提告期限,正宮已逾期1個多月才提告,並不符合法定程序,依此撤銷一審有罪判決,逆轉改判本件公訴不受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