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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雄一名單親媽媽沒事就喜歡撫摸
女兒下體來「紓壓」,數年前她才被判緩刑,還強制接受心理輔導上課治療,沒想到她緩刑結束後依舊不知悔改,去(2016)又趁騎車載女兒時,將手伸進女兒裙底撫摸其
私處,女兒忍無可忍報警提告,而這名媽媽的態度還相當猖狂,在法庭上直嗆法官「要我去上那個課沒用啦!」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單親媽媽長期失業,平時都靠親戚朋友接濟過活,而早在女兒還在念小學、國中期間,就曾多次涉嫌對女兒性騷擾,以撫摸女兒私處當作消遣,時間長達6年之久,後來經由社工舉報,她在2012年被法院判緩刑3年,附帶條件是需要接受心理輔導上課治療。
沒想到她強制治療後,仍惡性不改,去(2016)年10月間,她騎車載高職放學的女兒準備回家,結果在等停紅燈時又克制不住自己,將手往後放到機車後座,朝女兒的裙底伸去,見媽媽又「發作」,女兒再也受不了這樣的離譜行徑,便向老師求助,之後更報警提告。
▼(示意圖/pixabay)
雖然這名媽媽事後辯稱,她只是騎車騎到手痠,想找地方放手、暫時休息,但女兒可不這麼認為,一口咬定媽媽一定是故意,還委屈的表示「(媽媽)整隻手都進到裙子裡面去了,在我的大腿上下摸來摸去…。」
審理期間,法官質疑這名媽媽,假如真的手痠,大可將手垂下自然擺放,也能達到放鬆效果,實在沒有理由要用這種「違反人體工學」的姿勢「休息」,而且自2012年母女鬧上法庭後,女兒就飽受家族中的歧視,親戚朋友的閒言閒語也未曾間斷,相信女兒若不是真的忍無可忍,也不願母女再對簿公堂,這名媽媽最後也同意,雖然平時女兒會不滿她整天遊手好閒,一直都沒有正當工作,但畢竟是親生母女,相信女兒不會誣告她。
▼(示意圖/pixabay)
法官指出,精神鑑定報告雖然顯示這名媽媽患有憂鬱症,但她也很清楚知道,自己不斷做出騷擾女兒的舉動,會對女兒的身心造成不良影響,留下陰影,但她就是自制力太低,導致不知悔改,再犯程度極高。
加上她當庭大嗆審理之前案件的法官無聊,「高等法院判那個不知道在做什麼,我自己覺得緩刑要我去上那個課沒用啦,這是小事情,不需要這麼麻煩!我說你們累不累啊!」,明顯沒有悔過之心,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性騷擾罪嫌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千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