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新北地檢署。(圖/GoogleMAP)
法網恢恢!一名43歲男子陳宏仁在去年(民國105年)6月上網找按摩妹,卻被挨告性侵,後來檢方在採集DNA時,意外發現他的檢體和18年前「路上隨機性侵落單女子」的犯嫌DNA吻合,因此新北地檢署昨(15日)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陳男起訴,終結18年的懸案。至於按摩妹則被檢方認定,她和陳男是「性交易」,處分不起訴。
▼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Pixabay)
據了解,民國88年1月16日晚間7時許,被害女子當時獨自一人走在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路上,卻突然遭埋伏在暗處的陌生男子擄進工地,並強迫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子雖然採證提告,但礙於當時無監視畫面,且天色昏暗,女子未能看清楚犯嫌長相,只知道對方在犯案時,全程「戴手套」,後來檢警只好在被害女子下體採獲精子細胞檢體。不過,由於當時DNA庫尚未建立,仍無法比對,案件延宕了18年。
▼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Pixabay)
直到去年6月,一名按摩妹控訴,陳宏仁(43歲)到她的工作室按摩,卻突然將她強壓在床,並強迫發生性行為。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按摩工作室採集檢體,但這一比對卻有驚人發現,陳的DNA竟和民國88年尚未偵破的懸案犯嫌DNA一模一樣,事實擺在眼前,檢警宣告18年前的隨機擄人性侵案偵破。昨(15日)新北地檢署也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陳宏仁起訴。
至於「按摩妹提告陳」一事,檢警調查發現,按摩妹在網路論壇刊登自己的照片招攬生意,且工作室內擺放的並非按摩床,而是雙人床,因此認雙方應為「性交易」,便以罪嫌不足,處分陳男此案不起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