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近…「昇陽光電」大動作資遣50多人 員工心寒「用完就丟」

▲ 昇陽光電傳資遣員工。(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新竹縣昇陽光電科技公司上月27日發生火警,不幸造成一名21歲救災的消防隊員死亡,而昨(20日)一名自稱昇陽光電的員工在臉書《爆料公社》指控,公司下午以「10月27日三樓火災」為由,無預警資遣該樓層50多名員工,懷疑公司是為了避開發放年終獎金,而選在年前惡意解聘。

▼ 上月27日昇陽光電發生火警,造成人員傷亡。(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該名員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指控,公司昨(20日)一早通知火災事發樓層的50多名員工,於下午2時許在公司內集合,並要求員工將識別證等相關工作資料備齊,但沒想到一進會議室立馬被通知「依序叫號,辦理資遣」,還分批叫員工至小房間內會談,談完後得立即離開公司。

而未辦理資遣手續的員工則不可離開現場,公司甚至限制在場50幾名員工的行動,直到有人報警求助,公司才改口「沒限制自由」,只要繳交識別證就可以離開。原PO透露,公司不僅對年終獎金事宜避而不談,也不願意和勞工工會協商談判,就連工會成員也一併納入資遣,認為公司惡意讓員工喪失工作權益,蓄意於年前資遣,而不用發放年終獎金,「覺得真的很不合理!」

原PO怒批,公司罔顧勞方權益,若日後其他家公司也選在11、12月資遣員工,「這樣都不用發年終獎金,資方也太爽了吧!我們被利用完,輕易丟棄」。

▼ 員工怒批,公司利用完,便丟棄。(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而對此,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回應,依據法令,公司要資遣員工應於10天前通報政府;今(21日)也將派員了解當天詳細情況,一併釐清資遣部分是否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規定。

事實上,昇陽光電新竹廠房3樓上月27日的火警不僅造成財物損失,也導致年紀僅21歲的消防員林永軒不幸殉職,今又傳「資遣事件」,爭議又起!不過早在11月初,昇陽光電即發布新聞稿表示,「營收月減6%,火災恐影響11月營收」;外界人士也預期,昇陽光電的業績難免會受火災影響下跌。

但弔詭的是,雖傳出員工資遣事件,但查看《104人力銀行》、《1111人力銀行》網站上,依然能見昇陽光電9、10日徵聘新員工的職缺消息,因此可能被資遣員工才懷疑,公司是為想節省年終獎金,而選在年前將員工資遣。

▼ 原PO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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