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今年2月,在國道5號發生了一起震撼人心的遊覽車翻覆事件,慘釀33死11傷悲劇,家屬都憤怒地把矛頭都指向蝶戀花旅行社,9月時蝶戀花的負責人周比蒼和周繼弘父子等8名被告因罪嫌不足都不起訴,日前被害人家屬向台高檢聲請再議,結果遭駁回,周比蒼等人不起訴確定。
▼(圖/東森新聞)
2月13日晚上9點左右,由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武陵農場賞櫻團,在傍晚結束準備北返時,行經國道5號時,疑因車速過快翻落邊坡,造成33死11傷的重大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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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表示,遊覽車超速是肇事主因,但駕駛已死不能究責,考量到當時駕車平穩,無法認定超時工作、過勞駕駛就是造成意外的主因,再加上該遊覽車車體結構和煞車系統都正常,所以檢方認為駕駛連續出勤超時駕車,導致精神恍惚未減速過彎只是「肇事的可能原因之一」,並非唯一必然原因,所以全案偵結,周比蒼父子等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周比蒼父子在記者會上口出狂語。(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