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指稱大姨子穿著睡衣盤腿露出內褲,害他性衝動。(示意圖/Pixabay/LINE圖片授權:hiking)
這個色狼難道有透視眼!台中一名王姓男子遭大姨子指控性侵,在去年年初,王男因為肖想大姨子曼妙的身材,用寄放公司雜物當藉口來到對方住處,進門後他發現對方僅穿著睡衣頓時色心大起,他脫口一句「我要跟妳做愛」就將大姨壓倒在地,用手指性侵未遂,事後女子提告,王男在一、二審時主張,看到對方「穿睡衣且盤腿未穿內褲」害他性衝動,但在檢方勘驗睡衣後直接打臉王男,依證物的尺寸根本看不到對方的內褲,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1年10個月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在去年1月12日午間,王男趁著大姨子獨自一人在家,用寄放公司物品為由到她家作客,當抵達時,女方開門後讓他到家中4樓放下公司的物品,辦妥後王男順勢和對方在1樓的沙發上聊起天來,過程中因看到大姨子身穿連身裙裝睡衣及外著長睡袍,他頓時色心大起,對著自己老婆的姐姐口出淫語,「我要做一件叫妳死都不能講的事,我想跟妳做愛」大姨子對他的變態要求驚恐不已,當下立即回絕「不可能」。
▼大姨子身穿連身裙裝睡衣及外著長睡袍,王男頓時色心大起。(示意圖/Pixabay)
▼在訪抗過程中,王男性侵未得逞卻在女子身上留下關鍵證據。(示意圖/Pixabay)
王男見對方不肯就範,他直接將大姨子壓倒在沙發上,開始將狼爪伸向對方下體,受害女子為了不讓他性侵得逞奮力抵抗,所幸王男手指侵入未遂,在掙扎反抗的過程中,不小心造成她的下胸和腹部有8公分瘀傷,但這也成為她告對方性侵的鐵證,隨即她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
據《聯合報》報導,在法院一、二審期間王男辯稱,當天他和對方在客廳聊天,只見大姨子穿著睡衣坐著「雙腿交叉、沒穿內褲、一時性衝動」他只有過去摟抱大姨子,並否認性侵。但檢調並不採信他的說詞,因為從被害人提供的睡衣發現,自肩膀起到下擺睡袍的長度為104 公分、睡衣長度100 公分,而被害人身高168 公分,可見睡衣睡袍的長度及膝,認定看不到內褲實屬合理,後依強制性侵未遂判王男1年10月徒刑,還可上訴最高法院。
而大姨子在去年向王男提出民事的損害賠償,並指出對方的獸行讓她痛苦不已還一度有輕生的念頭,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法院認為,王男在今年7月已和對方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金,而且和解書中記敘「拋棄其他由案件衍生的損害賠償請求」,因此駁回被害人請求,判王男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