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話辱罵高鐵列車長,富商判賠2萬確定。(圖/東森新聞)
台南富商翁茂鍾前年搭高鐵時,要求列車長黃佳帆免費幫他從自由座升級商務座,列車長覺得不合規定,並請他補足票價差額475元,沒想到卻遭對方以「X你娘」辱罵,氣得他提告求償,去年翁茂鍾刑事判罰1萬元定讞,本月13號民事再判賠2萬元確定,列車長28號在臉書發文說,終於結束二年官司纏身,並強調自己提告是為了維護「高鐵同仁的尊嚴與價值」,他還出示捐款給兒福盟的證明,表明自己一心只想助人,絕不是貪圖些微的賠償金。
事件發生在2015年的8月14日晚間,佳和集團董座翁茂鍾喝完喜酒,準備搭乘高鐵返回台南,沒想到10點10分班次的商務座全部售完,他只好購買自由座,上車後,他因為找不到車位,向站務員反映,還脫口說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要對方替他找商務座的空位。
列車長獲訊後趕來替他帶位,並要求對方要補差額475元,翁茂鍾突然大發雷霆和列車長爆發口角衝突,他不僅怒飆國罵「X你娘」還嗆說「要搞你、弄你」,接著他向高鐵執行長鄭光遠不斷傳簡訊,投訴黃姓列車長態度惡劣,鄭光遠還因此讓翁茂鍾不用補票就坐商務座。事後鄭光遠受訪時澄清,「我從來也沒有下令這樣的事情」。
▼翁茂鍾脫口說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圖/東森新聞)
▼列車長替他找到位子後,要求翁茂鍾補票卻遭辱罵。(圖/東森新聞)
儘管對方是鄭光遠的好友,但黃佳帆生平第一次遭受如此辱罵,他仍嚥不下這一口氣,憤而向法院提告。今年3月高等法院刑事庭依公然侮辱罪,判翁茂鍾1萬元定讞,儘管翁茂鍾向法官解釋三字經是口頭禪,也當庭向對方鞠躬道歉:「我願為我的不當發言,向列車長表示最誠摯道歉!」,但他卻反控列車長扭曲事實,害他被外界誤會及網友撻伐,因此向黃佳帆要求賠償20萬元。
終於在本月13日桃園民事庭,判翁茂鍾賠2萬元定讞。黃姓列車長在臉書發文表示,「終於落幕了,結束二年官司纏身」,並強調自己提告的目的並不是賠償金,而是想對社會大眾傳達,「維護高鐵同仁工作的尊嚴與價值,請尊重台灣服務從業人員!」還PO出捐款證明,把獲賠的2萬一半捐給兒福聯盟,剩下的用來補貼訴訟費用。
他也感謝2年來一路相助的好友及親人,最後還特別感謝與他共度難關的妻子,因為他曾向妻子問道,「萬一我因此丟了工作,那該怎麼辦啊?」沒想到妻子的回答讓他備感安慰,她說:「沒了工作難道不會再找嗎?我們好手好腳的,難道會找不到工作嗎?如果這件事讓你丟了工作,那這間公司也不值得繼續待下去,至少我們是不違背良心堅持做對的事情」,妻子正義凜然的一席話,讓他更加相信自己該做對的事,並表示「這些話,我永遠記得」。
▼列車長歷經2年訴訟,終於獲判勝訴。(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列車長PO出捐款證明。(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髒話辱罵高鐵列車長 富商判賠2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