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判張男不起訴處分。(圖/Google Map)
這是鬧哪樣?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遭女網友指控,張男將她灌醉並趁機性侵她2次,張男大喊冤枉,稱女網友和他相約摩鐵大戰2回合,事前也徵得對方同意,事後,女網友要他買米漿,但他因「落跑」才被告,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女網友曾要求張男幫她買米漿,舉止不像一般性侵受害者,身體和性器也無受傷,今判張男不起訴。
綜合媒體報導,女網友指控,張男趁她酒醉之際,將她帶到摩鐵性侵,隔日清晨醒來,她問對方「你不是說過你不能碰我?」,張男表示會對她負責,並問要吃什麼早餐,她雖然回「這裡不是有供早餐?」,但因害怕,所以才順勢請對方幫她買一杯米漿,想不到男子一去不回,打電話、傳簡訊都沒回應,她這才趕緊報警處理。
▼女網友指控遭張男2度性侵。(示意圖/Pixabay)
▼張男卻指說雙方是你情我願。(示意圖/Pixabay)
張男對女方的指控,在庭上供稱,當晚有詢問對方「要不要開戰?」,女方也同意,2人才進而發生性行為,第一回合結束後,對方還主動提議再戰一回,問道「你還可以嗎?」,他隨即回應「做早操嗎?」,於是2人床戰第二回,張男否認有性侵一事,並說雙方是你情我願。
張男對「落跑」一事也解釋,隔日早晨他覺得胃脹氣,想去藥局買藥,而女網友請他買米漿回來,他便出門去了,沒想到藥局沒開,他便返家休息,打算晚一點再回摩鐵找女網友,沒想到,女網友竟因他的不告而別,對他提告性侵。
▼張男眼見藥局沒開,便也沒帶米漿給女網友,直接返家休息。(圖/東森新聞)
經檢方調查,女網友不僅請張男買米漿,還傳簡訊給對方,「如果你跑掉我就報警處理」、「要和解嗎?」等訊息,而當中「如果你跑掉,我就報警」,檢方認為含有「若不跑掉可不報警」的意思,且她的言行舉止和一般受性侵者完全不同,事發後還在網上分享和朋友開心聚餐的合照,在檢查後,她的身體及私密處也無任何施暴傷痕,於是新北地檢署今判張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