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新竹一名38歲的老闆娘,因喜歡上小自己9歲的李姓小鮮肉店長,借酒裝瘋下,趁機向李姓店長求歡,沒想到卻遭李男硬生生推開,於是懷恨在心,怒控遭李男檢屍性侵。
▼老闆娘求歡遭拒,事後怒控店長性侵(示意圖/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老闆娘在去年(2016)某日趁著酒意,對李男求歡遭拒,今年(2017)某日,老闆娘要李男上樓拿資料,看到李男後,就要求他坐在床邊,如同性騷擾般從背後抱他並強吻,李男無意與老闆娘與親密舉動,因而再次拒絕。
老闆娘事後指控,李男趁她在辦公室酒醉、無意識之時,帶回租屋處性侵。李男否認性侵,並堅稱兩人並沒有發生關係,指出老闆娘與老闆在去年有離婚官司及財務糾紛,他頂下美容店面後,老闆娘就向他求歡遭拒。
檢方藉由老闆娘傳給李男的Line訊息中看見「現在就只是想要,慾求不滿禁慾很久了…非常想要,今天卻被狠狠的摔開…」、「怪自己犯賤,貼給人家,別人還嫌棄」、「我只想儘可能的學A片幫你解決,結果竟然被你狠狠的推一把」等對話,且多次偵訊時,老闆娘指述情節互不相符,認定她因惱羞成怒而誣告李男,全案不起訴。
▼檢方藉由老闆娘傳給店長的訊息,認定她因惱羞成怒而誣告對方(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