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V奪初夜!讓國中少女懷孕生子 他用「我想娶她」獲輕判緩刑

MTV奪初夜!讓國中少女懷孕生子 他用「我想娶她」獲輕判緩刑
▲台北地方法院圖。(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一名林姓男子,2014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僅15歲的少女,兩人進而交往,林男並多次與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也在隔年4月懷孕產子。事情曝光後,少女家人怒告林男,但林男多次在法庭上坦言「我想要娶她」,法官認為,本案與性侵無知少女不同,因此判決林男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圖/Pexels)

 
檢方調查,2014年林男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了當時仍在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少女,雙方交往後,林男帶著少女到西門町MTV約會,雖然知道少女未滿16歲,但林男耐不住情慾,雙方遂在包廂內發生關係,2人平均每月會有1至2次性行為,交往期間性行為多達10次。
 
▼示意圖(圖/Pexels)

 
2015年1月,少女到醫院檢查發現懷有身孕,由於年紀太輕,醫院遂通報警方和家長,事情因此曝光,2015年4月少女產下一子,警方和檢方開始介入偵辦,林男也被女子家長告上法院。
 
▼示意圖(圖/Pexels)
 

林男6日出庭時坦言,與少女發生關係時,知道她未滿16歲,認識她時,「她是國二下學期」,他強調和少女發生關係都經過同意,是兩情相悅,未使用無使用脅迫、誘騙手段,並坦承2014年7月起發生關係約10次,法官對林男自承的10次犯行,每次都判刑3月,並訂應執行刑1年10月。
 
林姓男子與15歲少女發生關係,少女懷孕產子,檢警查辦林男的罪責,指控林涉嫌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林男多次在庭上向法官表示「我想娶她」,台北地院判決指出,法官考量林男的犯行與刻意利用少女無知予以誘騙情節不同,且林男無不良犯行紀錄,因此判決林男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懷孕 未成年 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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