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維基百科)
北市一名女子在17年前離婚後,頓時失去依靠,期間正好與一名自稱「活佛上師」的羅姓男子結識,隨後便邀他同居,沒多久羅男就帶著劉姓女友三人同住,前年(2015)兩人關係決裂後,女子怒控羅男除了吃她、住她都沒付錢外,還將她軟禁並性侵,甚至連同劉女一起侵占她房子。
▼女子怒告羅男吃住都沒付錢,還將她軟禁並性侵(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指控,有在修行的羅男因帶領她一起修行,她才決定邀請羅男同居,沒想到過一陣子,羅男卻帶著劉女前來同住,同住多年來,女子不但慘遭羅男軟禁,還被命令發生性行為,她因為不敢不聽從,而被性侵得逞,且羅男還與劉女共謀侵占她的房子。
被指控後,羅男在法庭上供稱,自己從未命令或軟禁女子,且與女子是在兩情相悅的狀況下發生性關係,而同住期間自己也有工作,並非白吃白喝。劉女則證稱不知羅男有性侵女子,且房子是女子自己過戶給兩人,否認侵占說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時,考量女子指控遭軟禁的期間仍有外出工作,若遭軟禁應可報案,而性侵一事為女子單方指控,且遭性侵後卻與羅男繼續同住,不符常理。檢方因查無該名女子遭性侵的證據,而不採信其說法,至於侵占房屋部分也已過追訴期,今(7日)將羅男和劉女予以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今將兩人以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