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少女日前指控自己擔任現役軍人的表哥,與自己家人感情都很好,因此常會來自家借宿,但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間,她卻遭對方強行以手指、下體性侵至少12次,「他事後就握住那裡衝去廁所」。對此,表哥坦承2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但矢口否認性侵。新北地院近日做出判決。
少女證稱:「他性侵我很多次,多到我都忘記詳細次數,如果我家人都在,他會利用睡覺時去我房間;如果家人不在,他會拉我去哥哥或父母房間做,他力氣很大又壯,我反抗不了。」此外,少女孩表示,表哥2015年因為要考駕照借宿,沒想到「早上快9點時就闖進我房間亂摸胸部和下體,當時哥哥、爸爸都去上班,媽媽到馬祖旅遊,我用雙手護住胸部,他就趁機脫掉我的內外褲」。
少女還表示:「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射精,後來他就握住自己的下體衝去廁所,接著我就聽到水聲,應該是去沖洗。」對此,表哥到案後承認,與表妹發生過性行為,但雙方是合意性交,「我和她維持這樣的關係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有時雖然會摀住表妹嘴巴,只是擔心表妹呻吟聲太大,吵醒其他人,過程中表妹都沒有拒絕。只有最後一次,當天表妹有阻擋他撫摸胸部,但他仍完成性行為。
▼新北市一名少女指控表哥自她國二開始,就利用寄宿她家機會對她性侵。●示意圖/Pixabay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表哥身為現役軍人,為逞一己私慾,明知表妹14歲以上、16歲以下的少女,身心尚未成熟,竟利用借宿的機會與表妹發生關係。不過少女的父親是警察,應有能力保護家人,且房間明明可以上鎖,她卻一再不上鎖放任表哥闖入,就算家人在家也沒有大聲呼救,因此認定前12次都是合意性交,僅第13次是強制性交,因此分別判處3年、2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徒刑3年,全案還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市一名少女指控表哥自她國二開始,就利用寄宿她家機會對她性侵。●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少女指控表哥自她國二開始,就利用寄宿她家機會對她性侵。●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少女指控表哥自她國二開始,就利用寄宿她家機會對她性侵。●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