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年引發台灣食安風暴,導致人心惶惶的黑心油事件嗎?2013年底,屏東檢方接獲民眾檢舉,強冠公司明知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用來製作「全統香豬油」,經檢核後碘價、脂肪酸等都未達一般標準,仍然「特許」郭烈成向強冠公司進油。高法院今(13日)作出定讞判決,創下國內食安史上最重刑罰。
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包刮強冠董事長兼總經理葉文祥所,犯詐欺取財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共285罪,共判刑22年,其中判刑 17年部分須入監 ,另5年徒刑,可得易科罰金;強冠公司副總經理戴啟川,則判刑18年,其中判刑14年部分需入監,另4年得易科罰金。強冠公司則被判處罰金1億2千萬元,全案定讞,創下國內食安案件最高刑罰紀錄。至於地下油商郭烈成則發回更審。
2013年底,屏東檢方接獲民眾檢舉,郭烈成所提供的黑心油,是向進威公司買進,進威公司將購入的工業豬皮革油和下腳料煉製後販售給郭烈成,郭烈成再用收集而來的餿水油、動物屍油及皮革料油制成黑心油品,提拱給強冠公司,強冠公司再將劣質黑心油販售給不知情的廠商,環環相扣的黑心不法行為,導致黑心油在台灣各個餐廳、小吃攤販流竄,危害台灣人民健康。
▼強冠用劣質油品製成全統香豬油引發台灣劣油風暴。
一審時,屏東地院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各20年徒刑,強冠的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施閔毓也分別被判刑12年、8年。二審之所以加重改判葉文祥22年徒刑,是因為根據進貨單據等事證,被害廠商從原一審認定的173家增加至285家,犯罪數量瞬間暴增,另外,依據食用油脂之衛生安全,凡是使用回收油、皮革油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生產的產品,都不可以供人食物用,強冠公司明知「全統香豬油」摻有不可食用之原料,仍然製造販售,不僅危害全民健康,也已經構成詐欺罪,因此重判22年,希望能有所警惕。
▼強冠董事長兼總經理葉文祥。
▼強冠董事長兼總經理葉文祥。
▼強冠董事長兼總經理葉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