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Google Map)
一對40多年前就相戀的情侶,自小就是青梅竹馬,長大後隨著境遇不同而各自嫁娶,直到40年後各自離婚的兩人再度相遇,決定再給彼此的感情一次機會,重新在一起。但兩人的相處卻不如期望中美好,時常因為瑣事而起爭執,而每次爭執後,都以激烈的性愛來化解衝突。不過在去年(2016)1月,男子卻在激烈性愛時弄傷女友而被控告「強制性交罪」,雖檢方最後予以不起訴,但這段將近半世紀的感情也就此畫下句點。
▼一對青梅竹馬40年後復合,男卻在一次性愛後挨告性侵(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50多歲的吳姓男子在國小時就與同班的女同學無話不談,且兩人家住附近,幾乎形影不離,在青澀的歲月中,情竇初開的兩人相約要永遠在一起。無奈長大後,因人生際遇不同,兩人各自到外地求學,最後各自結婚生子,漸行漸遠。
但40年後兩人竟再度相遇,得知彼此都離婚後,立刻陷入熱戀,並決定再續前緣且同居。但兩人的戀情並不如預期中美好,常因為日常瑣事起了激烈爭執,不過在每次爭執後,兩人都會以激烈性愛來化解不愉快,於是性愛成了兩人維繫彼此感情的方式。
去年1月的一次激烈爭執,女子終於忍無可忍,告訴吳男分居、重新思考兩人是否該繼續交往的決定,吳男雖尊重女子的想法,卻在某日酒後再度去找女子,兩人當天又發生激烈性行為,女友身體在過程中被弄傷。事後,女子認為吳男不尊重她,且破壞了先前的約定,於是以「強制性交」對吳男提告。
台北地檢署傳喚女子到案說明時,女子卻表示一切都是誤會,也不願提告,而吳男到案後坦承自己當天在性行為中弄傷女子,但否認違背女友的意願,並指稱兩人平時的性行為都非常激情,對於不小心弄傷女友,他也表示十分心疼。雙方在庭上就達成和解,且檢方也找不出吳男違背女友意願的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
不過兩人從相識、相戀、各自結婚又相聚,40多年的感情也因此告終。
▼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後,對吳男予以不起訴處分(圖/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