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還超高調!越野車比賽租「公用地」亂飆
據了解,2014年底開幕的環中夜市,曾吸引許多攤商到此設攤,但因地目屬於都市計劃農業區用地,遭台中市府以不符分區使用連續裁罰6萬元、12萬元罰鍰,開幕3天就被迫停業。直到市府去年四月提出「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共設施用地可申請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並送議會審查,以免費提供弱勢農民擺攤,通過審查。
但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並無許可他展演活動,夜市管理單位也不可另收租金,租給其他活動主辦單位做其他用途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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