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會日前針對《2017年性侵兒童法案》討論,卻有一名議員語出驚人,表示性侵犯可與受害者結婚,這樣受害者人生不至於太蒼涼,引起朝野批評。現在就傳出,馬國一名擔任行銷公關的22歲女子去夜店狂歡時,與認識的男子回飯店一夜情,結果男子的3名朋友竟輪流性侵她。
根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導,2016年9月10日,女子與朋友去夜店狂歡時,認識一名男子理查德和他的友人,女子後來到男子住宿飯店發生關係。沒想到女子睡著後,理查德離去,理查德的22歲友人孔心成進房性侵女子;25分鐘後孔心成離去,換24歲的武泰山進房性侵;過25分鐘後,換24歲的黎邁克爾進房性侵,結果女子在被黎邁克爾性侵時驚醒,趕緊向警方報案。
女子報案向警方供稱,自己睡著後雖然也有感受到性愛的快感,但一直以為是理查德和自己發生關係。據了解,理查德的3名友人已被控性侵罪,今天上午開庭接受審判。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議員沙布丁日前指出,雖然性侵是一種刑事罪,但性侵犯和受害者都應該有「獲得重生的機會」。也許婚姻可以為他們帶來更健康、更美好的生活,被性侵的人不一定有黯淡的未來,她至少有一個丈夫。而受到性侵的女孩婚後有更大的安全保障,因為她不再是孤單的,不要以為性侵犯會一直是壞人。沙布丁甚至舉例,許多這類受害者與性侵犯並沒有以離婚收場,反駁受害者與性侵犯結婚後造成更大傷害的說法。
▼女子與夜店認識男子一夜情,男子3名朋友竟輪流性侵她。圖/Pixabay
▼女子與夜店認識男子一夜情,男子3名朋友竟輪流性侵她。圖/Pexels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議員沙布丁。圖/星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