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彰化縣一名23歲嫩媳結婚後丟下兩名幼子,老是往外跑,57歲的公公因此狂CALL她回家。沒想到嫩媳一狀告上警局說公公性侵她,她才不願回家。但檢方調查後發現,嫩媳跟公公根本就是不倫戀,而嫩媳跟公公發生關係後,還會發鹹濕簡訊稱對方為「老公」,甚至在合拍裸照時比「YA」手勢。
判決書指出,陳女否認誣告公公,表示和前夫前年5月談離婚,57歲公公不希望他們離婚,以為陳女性生活無法滿足,便在陳女睡覺時把她壓在床上,並強制發生關係,後來公公每周性侵陳女1、2次,因此告公公妨害性自主。但公公則辯稱,媳婦和當職業軍人的兒子感情不睦,從2年前開始主動要求發生關係,否則要離家出走,他為了家庭和諧,才與媳婦發生關係,並未性侵。
檢方搜查陳女公公的手機,發現兩人發生關係後會拍裸照,陳女還傳煽情LINE給公公:「喜歡跟你嘿咻~想要你一直X一直X我~哈哈晚安~老婆愛你」、「我愛你,我想離開他,但又想擁有你,我不想讓自己有任何遺憾」,此外,兩人通話內容也宛如夫妻,陳女回家前問公公:「要吃什麼」,陳女公公表示:「有煮飯回家吃就好」,陳女開心得回說:「吃我老公的愛心晚餐好不好、愛你喔」。
檢方調查後,認為公公沒有涉及性侵,兩人之間是不倫戀,給予公公不起訴處分,嫩媳則因誣告罪被提起公訴。彰化地院法官近日審結,法官認為,陳女誣告公公性侵這種不名譽之罪,有使司法正義受到侵害之危險,浪費刑事訴追程序資源,但考量陳女無前科,且考量她已離婚、工作收入不穩定等家庭經濟和生活狀況等,認為求處有期徒刑6個月稍嫌過重,判處陳女有期徒刑3個月。
▼陳女與公公不倫戀還發鹹濕簡訊,犯下誣告罪。圖/Pixabay
▼陳女與公公不倫戀還發鹹濕簡訊,犯下誣告罪。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