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發生在新北市三重的母女絞殺案,凶嫌黃麟凱因爲不滿女友提分手還討債,竟然預謀持童軍繩到對方家中,先是勒斃媽媽,再性侵女友後殺害,最後還拿走現金,手段相當殘忍,因此黃麟凱一、二審都被判死刑,今(3日)天最高院今上午判黃男死刑定讞。
據了解,黃男和王姓女友是高職班對,兩人在黃男畢業入伍前分手,但王女發現託黃男保管的20萬元存款被花光,因而要求還錢,雙方家長還因此碰面協調,一度說好讓黃男打折還清,但王女最後仍堅持全額討回。
黃男也因此由愛轉恨,2013年10月,利用部隊放假時潛入王家,並先用童軍繩絞殺熟睡中的王母,後來躲在暗處,等王女回家後,先是性侵女方,後來再用相同的方法將人殺害,離去前將財務搜刮一空,此時王父剛好回家,發現家門被異常反鎖,向鄰居求助。
一、二審黃男都被判死,但最高院認為判死理由不完整,發回重審,但更一審仍判黃男死刑,再度上訴最高院。上個月19日,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論庭,死者爸爸也到場,難過的說,如果凶手沒被判死,那法官就是判我們全家死刑。而辯護律師團主張滅絕種族之類的屠殺,才構成《兩公約》所稱「情節最嚴重之罪」,且黃男殺王母判無期、殺王女卻判死,「為何合併執行死刑,這樣不合理!」
雖然黃男當庭下跪,向王父懺悔,但王父4年來承受失去妻女的痛苦,還被嘲笑不敢報仇,他強調:「我的報復,就是要法律判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