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爛醉遭撿屍「奪初夜」 色男通緝四年仍被逮

女子爛醉遭撿屍「奪初夜」 色男通緝四年仍被逮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台北市一名42歲蔡姓男子,任職於網路公司。8年前涉嫌將一名喝醉意識不清的女子帶回住處伸出狼爪,被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四年徒刑,蔡男因畏罪逃亡遭到通緝,昨(1日)晚警方在土城街將蔡姓男子逮捕歸案。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身材高挑外型帥氣的蔡男是一家網路公司經理,2008年時跟朋友去KTV唱歌喝酒,當時同行人中一名外型姣好女子喝醉不省人事,蔡男趁機將女子帶回住處性侵。女子酒醒發現自己不知為何在蔡男床上,而且下體疼痛還出血,原本女子以為是生理期來了,蔡男還拿衛生棉借她。但是女子回家後下體仍繼續出血,女子覺得不太對勁,便到醫院進行檢查,結果發現竟是因為處女膜破裂、陰道撕裂傷才造成下體出血,女子才發現自己遭人侵犯。
 
蔡男在法院辯稱自己跟女子是兩情相悅,並不是性侵。他承認有把生殖器放入女子口中,但是堅持沒有碰女子下體。法官認為女子因為被帶回蔡男住處,下體才受傷出血,蔡男難逃嫌疑,而且蔡男曾回答女子:「妳都不省人事了。」因此認定蔡男趁女子喝醉性侵,2011年法院判處蔡男四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但是蔡男因未到案遭到通緝。
 
蔡男在逃亡期間藏匿在新北市板橋、土城一帶,警方循線獲報後,立刻前往埋伏,趁蔡男外出時一舉逮捕。蔡男辯稱因遭人誣陷,而且正在處理非常上訴,所以才未到案。蔡男遭逮捕後,依法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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