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更新:網友留言)
一名29歲男子李明翰在5月中獨自攀登「能高哈崙橫斷」卻受困35天,最後搜救隊幸運在6月20日將他救下山,消防局估計,這次光是搜救成本高達228萬,並將由政府買單。不過李明翰受訪時,被問到搜救費自付的問題,卻表示現在的搜救能力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這對辛苦搜救的人員來說非常心寒,而消防局也在昨天(30日)做出回應。
登山客李明翰今年5月13日獨攀「能高哈崙橫斷」,卻不慎跌落溪溝導致雙腳骨折,失蹤將近一個月後,最後他以2G手機求救,搜救人員在山上找了5天,直到6月20日終於找到李明翰,並將他吊掛送下山,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急救。經過休養之後,李明翰逐漸恢復體力,但目前還是得坐在輪椅上,要完全恢復登山,至少要休養半年以上。
▼李明翰獨攀「能高哈崙橫斷」探勘路線,失聯35天後打手機獲救。
而28日李明翰接受平面媒體採訪時,出面說明遇難經過,只見他雙頰凹陷,相較入山前足足瘦了10公斤,受困期間靠鹽巴、剩餘糧食和雨水維持體力,並憑意志力跪爬10公里在稜線上移動,最後打電話求援才順利獲救。花蓮縣消防局也表示,李明翰搭帳篷外帳遮風避雨、用塑膠袋保暖避免失溫是獲救主因。
消防局為了救李明翰出動288名搜救人員,還有搜救員右腳扭傷恐怕得截肢,就連黑鷹直升機也跟著出勤7次,一共飛行7小時,要價133萬元;再加上其他成本,搜救總經費就高達228萬元,費用相當可觀。
▼搜救李明翰費用高達228萬元。
李明翰指出自己很愛大自然,雖然遇到意外,但始終確定自己可以下山,因為「求生是人的本能」,並且特別隊救難人員致謝,說自己未來會更加小心。另外在提及「付費搜救」時,李明翰表示支持,希望政府能明訂定付費以及專人專責搜救隊的相關辦法,然而隨後他卻說「台灣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語氣中似乎認為台灣的搜救能力還不夠好,引發爭議。
▼李明翰認為台灣搜救品質還沒有資格收費。
這幾句話聽在消防員耳裡覺得很難認同,也讓他們心寒。對此,花蓮縣消防局6月30日發
聲明稿回應,並直指2015年李明翰就曾因獨攀奇萊山域,因右手遭石頭砸而經搜救後護送下山就醫,「而就這2件山域事件來看,山域獨攀風險非常高,倘若台灣搜救品質不足,怎可能2次成功救援?」並且呼籲登山客不可過度自信、自大,空耗社會資源。
報導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留言表示「我相信他那麼喜愛大自然,一定還會做繼續自以為可以的登山計劃,希望他能夠簽下不再需要救援的切結書,讓他的本能徹底發揮出來」、「浪費國家資源,請同理心看待救援的人員,請設身處地的為救援人員想,他們也是有家庭有孩子,為了你還得放棄家庭時間,又陷自己於危機之中,愛山也要懂得愛他人」、「不要以為登山很容易,不要太有自信
沒那個能力就不要做這種事」、「慘的何止截肢,政府還要因那垃圾賠償受害救難隊員,及往後的殘障津貼,全民付費何止150萬,還有往後的社會成本,然後救難人員往後家庭生計來源呢?」
▼以下消防局回應全文▼
關於媒體報導獨攀能高哈崙橫斷墜谷的登山客李明翰於6月2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遇難及求救過程,所述
「支持付費搜救,但台灣搜救品質有很大進步空間,如果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要不要保險、帶什麼裝備是個人選擇和自由」及「不接受法律規範專業領隊帶領」,花蓮縣消防局提出回應表示:
台灣攀登百岳、高山活動的熱潮非常盛行,然而許多意外事故多為在山區獨自行動,不甚發生失聯、受傷等狀況,而依歷次山域搜救紀錄顯示,山域主管機關(國家公園管理處或是林務局各管理處)、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各級消防機關(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及各縣市消防局)及警察機關在接獲報案後,總以最積極的態度、不計成本的展開搜救行動,希望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救援任務,確保待救者的生命安全。
然而為了更能有效保障從事山域活動民眾的安全,現階段以訂定登山管理法規方式規範愛好登山者在從事登山活動前必須做好充足的行前準備,例如必須攜帶定位器材、緊急聯絡用的通信設備及供應電源,必須有專業領隊申辦登山綜合保險後再引導從事登山活動,為的是有效提高每位登山客入山時的安全保障,希望可以有效降低山域意外事故發生機率。
花蓮縣消防局統計從99年至105年7年來平均每年發生28件山域意外事故,而106年截至6月底就已發生15件,每次總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檢視歷次發生原因均以迷路、墜谷、失蹤(聯)、受傷及高山症等為主,各機關接獲山域意外事故報案時,透過橫、縱向的協調聯繫及動員,總希望將失事者安全救出。
而台灣登山活動非常盛行,為了有效保障每位登山者的安全,各縣市政府訂定登山自治法規,並不是限制民眾從事登山活動,而是規範民眾在從事登山活動前,就如同出門旅行般應做好充足的行前準備,例如必須攜帶定位器材、緊急聯絡用的通信設備及供應電源,必須有專業領隊申辦登山綜合保險後再引導從事登山活動,希望規範要求登山者結伴同行、相互照應,有效提高每位登山客入山時的安全保障,萬一不甚發生意外時,透過領隊或是隨行者在第一時間進行救護處置,透過定位器材(GPS)將身處位置座標提出求救,方能使搜救隊伍能在最短時間內抵達待救者身邊提供救援所需,這才是有效確保方式。
消防局林文瑞局長指出:「
這次是李明翰第2次發生獨攀事故求救案件,104年6月22日李明翰就曾獨自攀爬奇萊山域,當時因右手遭石頭砸傷,無法自行下山而經搜救護送下山就醫,而就這2件山域事件來看,山域獨攀風險非常高,倘若台灣搜救品質不足,怎可能2次成功救援?」
每次山域意外事故搜救成本總是相當高,也都是耗費每個民眾繳稅的公帑,因此,透過要求每位登山者投保「登山綜合保險」方式,用以支付山域事故時產生的搜救費用,為的是可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有效降低社會成本,同時
呼籲登山客不可過度自信、自大,讓自己陷入險境,空耗社會資源。
【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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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救李明翰恐截肢 每年28件山難「這兩件事」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