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新增網友說法)
新北市一名陳姓單親媽媽送兒子上跆拳道課期間,意外與兒子同學看對眼,隨後和僅12歲的少年譜出不倫戀情,雙方互傳曖昧簡訊,陳女還收到少年裸露下體的照片、影片,陳女還於2013年與其發生性關係,強行奪走少年的「第一次」,隔日少年下體紅腫疼痛就醫,才被父母發現,讓全案曝光。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3年期間,陳女因接送兒子上下課,偶然結識兒子同學小傑(化名),之後對這名12歲的國一少年產生情愫,平日對小傑關愛有加,傳「寶貝」、「好想你」等曖昧簡訊,並常買禮物給他,2013年10月份,因小傑與爸爸吵架,離家出走投靠陳女。
▼兩人常互傳曖昧簡訊,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小傑的父母過去與陳女互動良好,小傑的媽媽指出,當時考量陳女對小傑照顧有加,就默許兒子在陳女家住幾天,但小傑原本每天都會回家換衣服,但卻好幾天沒回家,經查才知道陳女買了多件新衣服給小傑,所以兒子才沒有回家,察覺異狀便到跆拳道館等兒子下課,母子發生拉扯衝突,陳女到場後要求,希望能先將小傑帶回家,隔天再送小傑回去。
不料小傑要回家的前一天,陳女不顧兒子還在客廳看電視,潛入小傑的房間,把門反鎖並播放成人片,與小傑求歡並稱「以後也會發生這件事」,雖然小傑婉拒,但陳女仍強行脫去小傑的衣物,小傑想推開陳女未果,反而意外碰觸陳女腰部,讓陳女情緒更加興奮,直接坐在小傑身上發生性行為。
小傑返家後,因下體紅腫破皮,疼痛不已就醫,原本矇騙是與女友「偷嚐禁果」,但最後還是被家人套話,得知是「陳媽媽弄破的」,怒告陳女性侵。一審時,陳女否認所有的指控,且小傑對案發當晚是否看到陳女裸體或下體,皆稱不記得,警方查看兩人的訊息發現不雅影片,小傑有裸露下體並稱「反正我愛你就對了」,法官認少年說法有疑點,以罪證不足判陳女不起訴,但全案在二審逆轉。
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開庭逆轉,認為小傑被動地遭陳女跨坐性交,身處突發異狀,因此若未注意窺看陳女裸體及下體,並沒有違背其稚齡及生活經驗,而小傑未吐實有影片一事,應是認為不光彩才羞於啟齒,不能因此認定他說謊,虛構自己遭陳女性侵,且陳女未通過測謊,小傑事後又患上創傷後症候群,因此逆轉改判陳女有罪,依與未滿14歲性交罪,判陳女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網友們看到之後紛紛撻伐,「這位媽媽幼苗也吃的下去喔」、「重點是…兒子將背負一輩子陰影啊」、「這是什麼!亂七八糟」、「 我覺得連她兒子都要小心保護自己,誰知道哪天媽媽會不會騎上來,可怕的女人」、「這女人真的很誇張,當媽的人硬吃下去,真噁心」,另外也有人認為陳女與小傑的家人過去熟識、互動良好,「往往性侵害的發生,加害者多半都是熟人,所以不管男孩或女孩,我們都得教育小孩學會自我保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