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爆廢公社
新竹一名女大生在超商打工時,喜歡上25歲程姓男子,女大生主動倒追,今年清明節還主動到程男住處過夜,更獻初夜給對方,但隔天女大生要求交往,並傳訊息質問:「幹嘛趕我回家睡」,不料卻遭程男拒絕嗆:「掰、後會無期」、「況且我們也只是發生關係,當作一夜情」,女方聽完崩潰告程男性侵。
今年清明節,19歲女大生到程男家中聊天,因聊得太晚就直接睡在程男家,原本各睡各的,但程男突然撲過來,還將她的雙腿咬到瘀青。程男第二天早上要求再來一次時,卻遭女大生拒絕。女大生向檢方表示,程男被拒絕後翻臉,趕她回家。程男則坦承,曾與女大生發生關係2次,但絕無強制性交,且是女大生結識幾周後,主動向他示愛希望交往,第二天早上也是一起出門。
檢警事後勘驗2人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事發前女大生都是甜言蜜語:「我原本昨天晚上下班要去你家堵你的」、「我可以先問你喜歡怎麼樣的女生」、「我一定會很努力的」;但案發後女方卻質問:「幹嘛趕我回家睡?」男方回:「掰、後會無期!」女方接著問:「你把我刪掉了嗎」、「連做朋友的機會都沒有」,程男則回:「發生關係你情我願是要怎樣」、「你書讀那麼高EQ也請好一點謝謝」。
檢方從兩人的LINE訊息互動,認為女大生在案發前對程男有好感,去男方租屋處也是自願的,與程男的供詞相符,且女大生在案發後隔天凌晨的確和程男一起出門,卻是在3天後才報警提告,與一般常理不符,因此以罪證不足,將程男予以不起訴。
▼女大生主動告白後獻初夜,男方不想交往遭誣告性侵。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