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生命線志工給人都是安全可靠的印象,但是有一名39歲李姓男子擔任生命線志工多年,一向給人相當有愛心的感覺,沒想到他卻跑到熟識的婦人家中,強吻襲胸騷擾16歲少女A女,挨告後被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與A女的媽媽熟識,A女表示媽媽說過李男沒有女兒,平時對她又很好,因此對他相當信任,沒想到會在家遭強拉坐大腿、親吻,更遭推倒在床摸胸猥褻。她當時相當驚恐,最後鼓起勇氣推開李男才沒有被進一步侵犯。
據《自由時報》報導,李男供稱,當時是為了要拿衣服給少女試穿,才會將手環抱到少女胸前試衣服,由於少女並未拒絕,他就又把少女拉到自己的大腿上,還以長輩口吻問起了「男女情事」,之後才將她推倒在床上親吻、告白,並隔著衣服搓揉她的胸部。
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利用A女對他的信任,為逞個人性慾,恣意以違反少女意願之方式,對處於青春期,身心發育未臻成熟的A女為猥褻犯行,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莫大恐懼及難以抹滅之傷害,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0月。
▼(示意圖/Pixabay)
根據婦幼警察隊統計,國內性侵害案件中,有80%是熟識者犯罪,加害人可能是普通朋友、親友,甚至是男女朋友。警方提醒若對方採取不當的接觸時,必須清楚、堅決的表明自己的態度,切記,熟識者也有傷害自己的可能性。此外,男性也該特別注意,當自己有所慾望時,不要找任何藉口,唯有理性控制自己,才能讓自己免於牢獄之災。若不幸遇害,第一時間請馬上報警求助,才是保護自己的正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