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法上路首例被告!10年累犯色狼得入獄

性騷擾法上路首例被告!10年累犯色狼得入獄
在民國95年上路,當時才上路4天,台北就有一名張姓男子,因為在捷運上觸摸女子大腿,成為第一名被告。不過經過十幾年,他還是沒有悔改,經常鎖定人多的公車.捷運犯案,前兩年又再度因為性騷擾上法院,被判10個月,可以易科罰金。不過高等法官認為,他經過鑑定患有觸摸的癖好,再犯風險很高,其中一案改判7個月,不能易科罰金,還是得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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