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來自Pixabay)
台南一名輕度心智障礙女子在2014年在醫院照顧阿嬤,而結識住院的林男,之後雙方發生性關係,林男被控性侵。近日判決出爐,檢方認為女子有性交的知識,也了解其意義,盼林男無罪,此案還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起訴林男,在104年11月,林男在醫院看見這名女子獨自在哭泣,便帶她騎車兜風、買蛋塔,並利用女子心智缺陷,在隔日凌晨載她到旅館發生性行為,女子父親知道後勃然大怒。
但法管檢判,雖然女子有輕度智能障礙,且有身心障礙手冊,但能自理生活,不需他人幫忙,也能發展人際關係,並在醫院24小時照顧長輩近一週。且她曾告訴林男,發生性關係記得戴保險套,否則會生小孩,已具備性交知識。除此之外,從旅館櫃台人員的證詞中,也未反映女子抗拒或雙方爭執的情況,甚至女子自述中也未表達反抗,因此法官判決兩人是合意性交,林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