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更新父母第四度聲明)
才女作家林奕含4月27日輕生離世,昨(12)日在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行告別式,林奕含的父母首度露面,親友也陸續低調出席,而遭控誘姦的補教名師陳星仍神隱未到場。立委林俊指出,林奕含在高二時曾一度想提告,卻被老師說絕對會「告不成」,讓林奕含走不出憂鬱,數度嘗試輕生。不過律師楊淑惠針對陳星日前發表的聲明文,找出了其中一點,若依此定罪最高能夠判處五年徒刑。
立委林俊憲於節目中透露,林奕含的部落格加密文章中提及,在高一、高二上學期是她人生中最快樂的時期,但這個快樂卻在高二暑假的「8月11日」畫下休止符。當天,補習班老師邀她去美術館看展覽,之後就回到公寓「佔有她」。因為如此,她永遠記得「8月11日」這一天,每當想起這一天都會崩潰及充滿傷痛,而這一天對她而言太深刻,於是部落格內也數度提及「8月11日」這一日。
林俊憲表示,林奕含曾經想對陳星提告,但「陳國星就唬弄她,講一些佛洛伊德形而上的東西,或講說妳這樣告不成」。林奕含對於該如何是好反覆思索,而因為爸爸是名醫,所以也設想過事件爆發後可能會有的狀況。最後她下了一個「與其成為社會新聞,不如演一場不軌的悲劇」的決定。不過歷經悲傷的她卻始終走不出憂鬱,因而三度輕生,分別在18歲、19歲及20歲時。
▼林奕含的部落格文章中曾多次提及傷痛的「8月11日」這一天。(圖/林奕含臉書)
林俊憲在節目上也公開了林奕含的父親想傳達給民眾的訊息,「奕含是我們夫妻,一輩子最深愛的女兒,她的離開,帶給我們的傷心跟痛苦,是任何的文字都無法表達,希望她的離開,可以化為閃亮星星,終究化為璀璨的星星,照亮黑暗的每個角落。」林奕含的父親還表示,「在事情告一個段落以後,我們會成立『奕含房思琪基金會』,把書獻給她的先生,以及親愛她的人,希望奕含這個小孩化成天使,保護更多的房思琪,讓台灣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謝謝摯愛奕含的所有朋友,你們在過去26年來,陪伴奕含度過歡樂的時光,謝謝大家。」
▼林奕含的父親於告別式上表示無意究責他人,只希望國家社會能關注並避免「再有房思琪」。(圖/東森新聞)
林奕含輕生後,父母發表聲明指出林奕含遭補教名師誘姦,網友與市議員蕭永達紛紛指控「補教名師陳星」涉嫌誘姦。而陳星在神隱多日後也終於發表聲明,雖承認與林奕含有2年的婚外情,卻巧妙規避了恐觸犯法條的16歲,並表明兩人交往時已無師生關係。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方將於下周聯絡林奕含父母到案說明,盼家屬能夠提供事證協助釐清陳星是否涉嫌妨害性自主罪。
律師楊淑惠表示,根據陳星聲明文中的說法,與林奕含發生關係時已年滿16歲,雖依《刑法》第227條規定,若雙方是有合意性交的前提下,男方並無不法,不過「《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沒有年齡限制!」因此即使兩人在交往時是在林奕含高中畢業,彼此已無師生關係時,但「形式上沒師生關係,實質是師生關係延伸」,這點就可以在法庭上攻防,法官可能以此論罪,最高可判處5年徒刑。
另外,林奕含父母林炳煌、賴嘉芳也在母親節前夕(13日)發出第4度聲明,直指「還有一些人繼續裝聾作啞」,引發外界對於此案更多的想法。
林炳煌、賴嘉芳第4度聲明全文:
4月27日,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女孩離開了
她寫了好多、好長的網誌(=日/週/月記)
她努力去找跟她相同遭遇的女孩
她多想物理性的去傷害那個老師
她拼命去網路、去相關婦女基金會、去找律師想提告
她又寫了近10萬個字,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小說
終於
許多人看到了,跟她同情共感
但還是有一些人繼續裝聾作啞
說沒有一個老師,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
到底什麼是真相?
是奕含親手、親筆寫的網誌、書本
奕含親口說的訪談
還是其他人的主觀認知
由親而疏….由近而遠…
相處26年的父母、哥哥…共同生活3–4年的先生…閨密同學好朋友…網友名嘴….
奕含比誰都還要清楚
這一切都是徒勞
Till it happens to you
Till you are standing in my shoes
You do not how it feels
現在奕含已經回到她最愛的台南
我們一定會全力配合檢調
但懇請所有心疼不捨奕含的善良好友,莫忘奕含的遺願:
預防勝於治療!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
期待…台灣有愛…蒼天有眼…
賴嘉芳、林炳煌 2017-05-13 母親節前夕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