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出不雅手勢,有可能會吃上官司!這是發生在桃園,一名彭姓女店員跟另一名翁姓女店員,在吵架時,還比出了YA的手勢。但兩根手指,卻是在太陽穴周圍晃動,就像是在暗諷對方精神有問題。法官也說,這樣的手勢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判彭姓女店員得賠1萬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