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有三名男子經過超商,看到座位區的顧客疑似對自己比不雅手勢,三人衝進店裡理論,還動手攻擊。民眾目擊後嚇得趕緊向巡邏員警求救。而被害男子向警方供稱,當下只是朝外面看東西,並沒有比出手勢,並提告傷害罪。
深夜的超商吵得亂糟糟,一名男子被三人圍著,還受傷,驚動員警到場。
員警vs.動手嫌犯:「證件先報一下,你們是什麼關係?(不認識啊,他就坐在這邊,然後我們剛剛進來買東西。這我朋友啊,這認識啊,這個我不認識啊)。」
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那雙方怎麼打在一起?員警釐清,原來剛剛是三打一,導火線是這個原因。
員警vs.動手嫌犯:「我們在外面,他們等我買東西,他一個人就對了,他一個人坐在那邊突然對我比不雅手勢。」
當時這三名男子經過超商,隔著玻璃看到裡面座位區的男子,疑似對自己比出不雅手勢,他們因此心生不滿,進超商朝人攻擊。
事發在6號晚上9點多,44歲男子下班後坐在超商座位區,疑似酒醉,3名男子上前理論,為什麼要朝他們比不雅手勢。男子否認,但雙方卻發生推擠衝突,還被攻擊受傷。民眾目擊過程嚇到,在店外看到巡邏員警,趕緊攔下。
律師李育昇:「在公共場所對他人比中指,如果有貶損他人名譽的意圖,可能會成立刑法公然侮辱罪。但即便有這種情形,外面的人跑進去毆打人,如果造成他人受傷,也可能會成立刑法傷害罪。」
員警vs.動手嫌犯:「派出所在那裡?好啊,可以啊,看他啊,看你們要告什麼。」
究竟不雅手勢有沒有比,還要釐清,而男子也提告三人傷害罪。他強調當下自己只是朝外看東西,難道對方把「二姆弟」當成「三中娘」,還「烙小弟」,引來民眾看戲,最後員警將全部人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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