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一名家長A小姐透過社群平台尋找夜托保母,一名徐姓保母主動自薦,沒想到第一天上工,監視器就拍下保母抓著嬰兒雙腳拖到床邊,抱起後放下,3個多月大的女嬰嚇哭,讓媽媽心碎不已,保母坦承居托證尚未核發,也承認照顧方式不當,但否認虐童。對此,社會局已介入調查,保母因無照接案挨罰6000元,至於不當對待的部分還在判定當中。
保母抓起女嬰雙腳將她拖到床邊,接著抱起後又放回床上。3個多月大的女嬰疑似受到驚嚇,立刻哭鬧。新手媽媽從監視器看到這一幕,難以接受第一天上工的保母竟以這種方式照顧孩子,質疑涉及不當照顧。
當事家長A小姐回憶,自己過去抗癌5年,好不容易透過試管嬰兒迎來孩子。因為過去的身體狀況需要充足睡眠,才決定聘請夜托保母。A小姐指出,保母曾表示,自己過去在婦產科都是這樣抱小孩,並稱這種方式為「搖籃式抱法」。
正確的搖籃式抱法,應以一隻手托住寶寶的頭頸,另一隻手托住臀部,讓全身獲得均衡支撐,而非像監視器畫面中,以拖拉方式移動嬰兒。住在高雄鳳山的A小姐透過社群平台社團尋找夜托保母,工作時間為晚間9時至隔日上午9時,月薪5萬元,另有1.5個月年終。
51歲的徐姓保母主動自薦,聲稱持有居托證及良民證,但10月15日第一天上工,就因疑似不當照顧遭解雇。事件曝光後,A小姐才發現保母謊話連篇。
當事家長A小姐指出,事後才發現,徐姓保母留在合約上的地址竟是高雄一間國小。社會局也已聯繫她,確認保母的居托證確實仍在申請中。
遭控不當對待的徐姓保母坦言,自己最大的錯誤就是證照尚未核發就接案,也承認照顧方式不當,但強調當下已經糾正,並否認虐童,直言遭到如此指控讓她感到心寒。
高雄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指出,疑似不當對待的部分,目前已進入調查程序。
徐姓保母因無照接案,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遭罰6000元。社會局已介入調查,若查證確實涉及不當對待,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高裁罰60萬元,並終身不得擔任居家托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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