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林園區東林里一名屋主指控,19日下午5點多查看監視器時,發現里長到家門口發送競選桌曆,因信箱已經塞滿,竟自行將裡頭的信件一張張取出,塞進門縫,再把印有里長候選人資訊的競選桌曆放進信箱。
更讓屋主不滿的是,里長過程中還拿走一張火鍋店優惠傳單。屋主表示,對方事後坦承,因為準備和競選團隊去吃火鍋,才把傳單拿走,讓她無法接受,質疑對方為何未經同意就擅自翻動信箱、取走物品。
屋主表示,自己已經一個月沒有住在該處,才導致信箱堆滿信件,但這不代表別人可以擅自處理。附近鄰居也認為,未經住戶同意就動信箱,做法並不妥當。
對此,東林里里長盧盈叡表示,自己是出於好意,認為將信件塞進門縫,比放在信箱外面更安全,也已多次向屋主道歉,但對方仍無法接受。
律師洪紹倫指出,放入住戶信箱的傳單屬於住戶可管理的財產範圍,若未經同意擅自取走,可能涉及《刑法》第320條竊盜罪,仍須由檢警依具體事證認定。
里長事後雖重新向火鍋店索取一張傳單,並放回屋主信箱,但屋主仍不滿相關行為,表示將提告。原本是發送競選小禮品,卻因擅自整理信箱、取走傳單引發爭議,也讓里長的選情增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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