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間超商驚爆店長狼心下藥侵犯未成年女店員惡行。一名少女小翠(化名)於2021年間獲聘擔任超商大夜班人員,未料伍姓店長竟假借傳授大夜清潔技巧,在深夜將不知名藥劑暗中滲入其飲品內。
他趁被害人藥效發作渾身癱軟昏迷時伸出魔爪性侵得逞。全案經司法機關層層審理,最高法院於今(16日)正式裁定駁回伍男上訴,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7年6月徒刑確定。
還原整起案件始末,檢警與監視錄影畫面揭露,悲劇發生於2021年2月某日凌晨4點左右。伍姓店長藉故要求小翠留守一同執勤,聲稱要在深夜時段手把手指導其擦拭門市玻璃。
期間小翠將手邊正在飲用的瓶裝綠茶暫置於辦公室桌面,隨後轉身外出拿取清潔用水管;未料伍男見四下無人,火速趨前拿起茶飲在暗中添加藥劑,前後僅花費30秒便鎖緊蓋子並大力晃動瓶身細細端詳。
小翠返回後察覺飲料似乎有異,雖曾特地湊近瓶口端詳打量數秒,但最終仍卸下心防把綠茶喝下肚。過了約莫1小時,強烈藥力湧上致使少女陷入重度昏睡,伍男見狀便將其帶入擺放棉被的倉庫地板行凶。
小翠當下意識雖有微弱知覺,無奈受困於藥物壓制根本無從掙脫反抗。直至當日清晨7點家人抵達超商接人時,驚覺少女神情渙散、行動反應嚴重遲鈍,察覺遭遇不測後急忙攜同前往警局提告揭發。
庭審過程中伍姓店長全盤否認涉嫌投藥,然而法官勘驗店內監視錄影,發現他不僅在犯案前多次怪異搖晃飲料瓶,事後更專程跑去翻找垃圾桶檢視喝完的空瓶,舉止極不單純,鐵證如山不容卸責。
法院判決更進一步揭露其惡質黑歷史,伍男早在2016年便曾以招攬兼差外拍模特兒為藉口,性侵一名國二在學少女遭判刑11個月,直到2019年底才獲釋重獲自由,未料重返社會僅僅1年光景,便再次鎖定未成年少女下重手。
這起超商性侵案經一審審理,依法判處伍姓店長8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法官綜合全盤事證後微調改判7年6月。案件最終叩關最高法院,合議庭今日審酌後予以駁回,全案維持7年6月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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