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舒潔衛生紙的外商公司遭到員工指控,不只不承認工傷,還在他向勞保局申訴期間,希望他接受優退離職方案,他一拒絕後四十分鐘,就通知他不得再進入公司,根本是想違法資遣,對此業主澄清,這起個案目前送交醫院認定的確非工傷,至於優退方案是因為公司要提升自動化效能,非針對這名員工,並且會尊重員工決定,不會強制單方面資遣。
施先生指著右手腕手術留下的痕跡,並拿出一大疊復健收據,控訴自己去年1月在大夜班工作時右手腕受傷公司卻不承認屬於職業災害,還強制要求他離職。
指控遭公司資遣員工施先生指出,由於公司始終不承認工傷,他只好私下向勞保局申訴,目前仍在工傷審核階段,尚未有結果,自己也還在接受治療、持續復健,認為公司不應在這個時候資遣他。
遭到投訴的是以生產舒潔衛生紙聞名的金百利克拉克歐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施先生表示,本月6日,公司與他面談時提出約40萬元的優退離職方案,詢問他是否願意離職,但他當場拒絕。
面談下午3點結束後約40分鐘,公司再度通知他回辦公室,並告知他隔天起不用再到公司,直到11月9日才回公司辦理離職手續。
對此,金百利克拉克公司回應,針對施先生的情況,駐廠醫師及成大醫院都認定非工傷。由於工廠持續提升自動化效能,提出優於法令的雙方協議離職也非針對該員工。
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秘書莊千慧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勞工經認定處於職災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針對此案,台南市勞工局已與勞工聯繫,了解相關爭議。
事實上,勞基法第13條適用於已認定為職災的勞工,施先生目前仍處於工傷認定階段,正是法律的灰色地帶,施先生若遭資遣,仍須待工傷認定結果出爐後,再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恢復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