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飛機杯翻牆闖國小!新北噁男教室「手拉坏」 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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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男闖入教室自慰遭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趙男闖入教室自慰遭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市一名趙姓男子,今年6月間凌晨,帶著男性情趣用品「飛機杯」,翻牆闖入某國小,進到教室後以手撫弄生殖器自慰,不久就被國小保全察覺,報警逮個正著,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他過去曾有2次公然猥褻案件遭法院論罪科刑,仍未記取教訓再度犯案,依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判處他拘役30日,另依公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月。

判決指出,趙姓男子今年6月5日凌晨2時許,前往新北市某國小,在校園外脫下褲子後,將褲子拿在手中,翻越圍牆進入校園,再闖進該校某教室中,接著在教室內裸露生殖器,並以手撫弄自慰,不久就被校內保全發現,報警逮人,並扣得男性情趣用品「飛機杯」1個。

 

案經檢方起訴後,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趙男明知國小是學童受教育的場所,校園門禁管理攸關學童安全,更是家長與社會信賴學校的基礎,竟於深夜翻越圍牆,侵入教室,破壞學校對校舍空間的安寧與支配管領,但考量他侵入過程並未損毀校舍設施,隨即被保全人員察覺,此部分所生危害有限,認為判處拘役已足以評價其罪責。

法院針對公然猥褻部分則認為,趙男進入校園前就先行褪去褲子,並攜帶男性情趣用品到場,可見事前準備而為,並非一時失慮的偶發行為,選擇在學童上課使用的教室內,對校園環境的侵擾,相較一般公共場所嚴重;此外,趙男過去已有2次公然猥褻案件遭法院論罪科刑,卻未能記取教訓再度犯案,足見前案刑罰未能對他發揮警惕作用。

法院審酌趙男始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判處他拘役30日,另依公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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