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600元獎學金涉賄選 中壢里長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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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翻攝畫面
桃園地檢署。翻攝畫面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尋求連任的王姓女里長,涉嫌以發放獎學金名義,限定設籍並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就讀公立國小的學童申請,藉此爭取具有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桃園地檢署查出,王女已在9月19日的里內中秋活動中,發給每名獲獎學童600元,昨(30)日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訊後諭知王女以10萬元交保,另一名游姓女被告請回。

 

獎學金限定設籍條件 檢疑迂迴爭取選票

桃園地檢署指出,檢方接獲情資,指王姓里長候選人為求在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順利連任,涉嫌透過提供獎學金的方式,尋求選民支持。申請資格除了限定公立國小學童,還要求須設籍並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檢方懷疑是藉由給付學童獎學金,迂迴爭取具有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檢察長張春暉獲悉後,指派檢察官洪鈺勛指揮桃園市調查處、中壢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蒐證調查。

中秋活動發獎學金 檢方傳喚被告、證人

檢方查出,王女已於9月19日利用里內舉辦中秋節暨環保宣導活動的機會,邀請獲獎學童及家長到場,並發給每名學童600元獎學金。專案小組蒐證後,於9月30日傳喚王女、游女及相關證人16名到案釐清。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王女、游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涉犯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王女以10萬元交保,游女請回。全案仍在偵辦中。

桃園地檢署呼籲,候選人及選民切勿假藉各種名義從事賄選,檢方將持續追查涉及賄選、選舉賭盤等破壞選舉公正的行為。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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